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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針對信產部正式批准發布手機充電器及接口標准,有業內專家表示,目前手機充電器的運行規則屬於手機廠商強迫消費者執行;並且,手機充電器成本最多10元,但售出價格一般五六十元,屬於暴利產品。這些都使得手機充電器標准更應成為強制性標准,由主管部門強制執行。
手機充電器成本與售出價格相差數倍
近日,備受社會各界和消費者關注的手機充電器及其接口標准日前正式獲得信息產業部批准發布,該標准規定,消費者在更換手機時不必再次購買充電器,同一個充電器可以為不同型號的手機充電;並且,消費者將可使用電腦給手機充電,而不用在帶電腦的同時攜帶充電器。
有業內專家同時表示,除了對消費者有利外,該標准的出臺同時也有利於降低手機價格。其透露,手機充電器成本其實僅有七八元,最多10元,但如果單獨買一個充電器,售出價格售出價格一般五六十元,低檔的充電器也要三十元。
按照我國每年有1億用戶更換手機來計算,每年將新增1億個充電器,若按每個充電器10元人民幣計算,一年所產生的生產成本為10億元。根據信息產業部的統計,今年1-9月份我國手機產量是3.317億部,可想而知,造成的資源浪費何等驚人。
而對於手機用戶而言,如果因丟失或充電器壞了而去單獨購買充電器,即便以一個低檔充電器30元計算,全國消費者一年所耗費的充電器購買費用也將超過10億元。
應該強制執行
對此,上述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專家表示,目前手機充電器的運行規則屬於手機廠商強迫消費者執行,對消費者非常不利;而新制定的標准使得消費者在更換手機時不必再次購買充電器,甚至可以用電腦充電,這樣,將大大減少消費者在充電器上的費用。
據悉,此次手機充電器及其接口標准屬於推薦性標准,不是強制性標准,很可能有不少廠商為自身利益不願實施。但是,該專家表示,該標准對消費者非常有利,因此,建議國家主管部門對此標准應該強制執行。
該標准起草人、信產部電信研究院泰爾實驗室主任何桂立也表示,此標准醞釀期間,已經邀請過摩托羅拉、諾基亞等相當數量的大廠商討論過,各廠商並未表示異議,應該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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