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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郭敬明的抄襲行為顯然是惡劣的,可是法院判決媒體報道之後,社會各界不但沒有對這個後生提出嚴正的批評和教導,反而很有些比以往更『捧』著他、『護』著他的意思——這現象我著實有點弄不明白。所以前些天,當老將王朔復出文壇以『罵』人造勢,並對『80後』郭敬明的抄襲行為提出強烈批評的時候,我心裡就不由感到了寬慰。
可惜沒過幾天,王朔又跳出來對郭敬明一連聲地道了歉——這我就又有點糊涂了,王朔罵的是對的啊,甚至他用『妖裡妖氣』來形容郭敬明也很傳神啊!怎麼他竟退回去了呢?我再一看有關的報道,原來是郭敬明主編的《最小說》叢書的出版者金麗紅女士出來跟王朔說情了,金女士希望王朔閉嘴以給郭敬明一個機會,雲雲。如此,這結局竟然演變成了一場交易。在我看來,王朔的道歉可謂是滅了正當譴責的志氣,長了抄襲行為的威風!盡管如此,我以為在這場交易中,眼明手快捂將下來的商業利益的蓋子也並不能遮蔽人們的正確判斷。而我也不打算在這裡苛求王朔不食人間煙火——金麗紅畢竟是當年決定出版《王朔文集》的拍板者,又是批郭事件的利益相關者。
抄襲,這種最下三濫行為在他這卻得到了極大的寬容,連一向無畏的王朔都出來給他道歉了但無論怎樣,出版領域、文學領域的抄襲都應該是一種必須懲罰的偷盜行為,而且應該罰一個是一個:不但讓偷盜者自己教訓深刻,而且要讓全社會都印象深刻,所謂懲一儆百吧,切不可讓這些抄襲者若無其事,甚至因禍得福,由此過得更為風光。
但郭敬明的現實遭遇卻表明,他的抄襲行為對他並沒有造成傷害:他雖然賠了20萬元版稅,但他因抄襲而賺回來的錢遠遠多過了這個數字,他因抄襲得到的名與利遠遠多過劣跡敗露後遭受的損失;他頑固地拒絕了道歉的判決,卻因此贏得了他的粉絲們的喝彩,那些奇怪的粉絲竟然更喜歡買他的書了!郭敬明怎麼可以這樣『理直氣壯』呢?基本屬於同一代人的他的粉絲們,究竟為什麼竟願意自甘沈淪到喪失基本道德判斷的地步呢?郭敬明在法院判決之後,不但沒有遭遇文壇、媒體的壓力,反而過得更滋潤了,今天這個地方請他做嘉賓,明天那個網絡文學獎請他做評委……忙得不亦樂乎!我因此更覺出成人社會的一種病態來。
因為新概念作文大賽鋪墊的市場基礎,因為出版商似有拔苗助長嫌疑的瘋狂挖掘和媒體的大肆炒作,社會不但對郭敬明的不道歉持『寬容』態度,甚至認為他『身價』更高了,瘋搶著幫他出書乃至幫他推出這所謂的『最小說』之類,這難道不是我們這社會的病態寫照嗎——豈止是不唯品德論人,簡直是根本不在乎品德;看的不是紮實的沈淀與積累,而是看誰會惹事誰更能造噱頭;不論是好名聲還是壞名聲,誰更吸引眼球誰就更具商業價值……這真是『禮崩樂壞』、人心不古在當今文化界的又一次再現。
盡管如此,我甚至還願意相信:郭敬明的拒絕道歉也並不就意味著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他也許已經決定從今往後再也不乾這樣為人不恥的事了。我還相信,社會對郭敬明的寬容也並不全是壞事。但我總覺得無底線的寬容是有後遺癥的,那就是:投機取巧的意識和行為在『80後』乃至更年輕的人那裡恐怕會更有市場(花兒樂隊和安如意的行為大約也是這樣的例子罷),與此同時,整個民族的原創精神和原創產品都可能會由此不斷地遭受到嘲笑與傷害!但願我這只是杞人懮天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