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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網訊:2007年天津市春季高考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4月23日—4月25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補報。錄取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招生院校按照有關政策和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願和成績進行錄取。第二階段,招生院校在第一階段錄取過程中尚有計劃未完成的,市高招辦將院校餘缺的計劃向社會公布,符合一定分數范圍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區縣招辦填報第二階段錄取院校志願。錄取時,市高招辦將考生報考情況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志願和成績進行錄取。
第一階段錄取工作將於5月中旬開始。錄取順序是:非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按照本科錄取院校、提前錄取高職院校、高職院校的順序進行錄取。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按照提前錄取高職院校、高職院校的順序進行錄取。
為幫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院校的情況,市高招辦結合本市招生實際,將以多種方式組織招生院校進行填報志願的宣傳活動。具體的形式為:電話諮詢和網上諮詢(2007年天津市春季高考填報志願活動安排表),屆時,各招生院校的負責同志將通過電話和網絡同考生進行交流,介紹學校的辦學情況和辦學特色,解答考生關心的問題。招生院校舉辦開放日活動,考生可以到招生院校現場了解院校的辦學設施和教學環境,為考生全面把握招生信息,准確填報院校(專業)志願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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