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民趙先生問:我的一位親屬想將房屋轉贈於我,在辦理房產時需要哪些證件及手續?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據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員介紹,根據《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已登記的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轉讓房屋所有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共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登記的房屋,因繼承、接受遺贈等原因或者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判決書、裁決書、調解書致使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取得房屋權利的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申請房屋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合同或者法律文書、其他文件、登記規范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公證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公證文書。申請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村民委員會的同意證明文書。房屋權屬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通知房屋權利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