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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趙先生問:我最近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想諮詢登記上牌照的手續怎麼辦理?
市公安交管部門答復:今年6月1日前,尚未辦理登記上牌照手續的電動自行車的車主,應憑《天津市公安局電動自行車牌照准辦證》辦理車輛登記手續,未納入上牌照管理目錄車輛一律不予辦理登記,不允許上路行駛;2006年底前購買,符合上牌管理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如《准辦證》遺失,說明情況可辦理登記;2007年後購買,符合上牌管理目錄的電動自行車,車主辦理登記手續:
1.憑購車發貨票、身份證或戶口簿,經核對票、證、車一致,予以辦理登記手續。
2.凡購買進口的電動自行車,可憑海關稅單、身份證或戶口簿辦理車輛登記手續。
3.購車人發貨票或海關稅單遺失,需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會或單位保衛部門開具證明,並由街道居委會或保衛部門負責人簽字。
4.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手續還需出具《天津市公安局電動自行車牌照准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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