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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由目前的0.89%調至0.66%
記者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天津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暫行辦法》已實施,從今年7月1日起,本市將對部分企業工傷保險費率進行調整,企業將按照調整後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今後每年費率調整時間為4月1日。
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人介紹,根據本市參保企業工傷風險發生機率的不同,把企業分為三類,並確定了三種不同的費率標准。按照《暫行辦法》,對佔本市全部工傷保險征繳戶數50.9%,繳費人數39.1%的一類行業,將繼續按行業基准費率繳費,不實行浮動費率。每年將根據二、三類行業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保險支繳率,核定其本年度應當適用的費率。支繳率低的單位,費率下浮,反之則上浮。據本市勞動保障部門測算,本次費率調整後,費率下浮兩檔的企業佔全部參保單位的44.97%;下浮一檔的企業佔全部單位的0.8%;不浮動的企業佔0.4%;上浮一檔的企業佔0.39%;上浮兩檔的企業佔2.5%。
據悉,實施浮動費率後,工傷保險綜合費率將由目前的0.89%下降為0.66%,成為目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大社會保險中費率最低的險種,減輕安全生產形勢較好企業的工傷保險負擔。將通過對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實行費率浮動,以經濟手段激勵和督促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重視安全生產,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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