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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外專局(引智辦),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出國(境)培訓歸口管理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外專局,各BFT考試培訓中心:
經國家外國專家局批准,2008年第一次BFT考試定於2008年1月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一)執行國家外國專家局審批出國培訓派出項目單位的出國培訓備選人員以及擬從國家外國專家局渠道選派出國的培訓人員。
(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國外培訓的規定》(國辦發[1990]4號)及其《暫行實施細則》(國引辦字[1990]59號),由各地區、各部門審批並報國家外國專家局審核的國外培訓項目的出國培訓備選人員。
(三)評定職稱,需外語成績的人員。
(四)已通過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希望取得BFT證書的人員。
(五)參加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專業英語證書考試(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證書的人員。
(六)參加國家審計英語考試(AET)合格,希望取得BFT證書的人員。
(七)申請到荷蘭社會科學研究院(ISS)、荷蘭國際航空與地球科學研究學院(ITC)學習,需要通過BFT高級考試的人員。
(八)根據外專發[1999]154號文件關於短期出國培訓人員需參加BFT初級考試的規定, 45歲(含45歲)以下短期出國培訓人員都必須參加BFT初級考試。
(九)其它希望檢測外語水平的人員。
二、考試語種和科目
考試語種為英語,包括聽力、筆試和口試三個科目。
考試對象中的(四)、(六)類人員可只參加聽力和口試考試。
考試對象中的(五)類人員可只參加口試。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日期定於2008年1月19日(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如下:
科目:聽力、筆試、口試
時間:9:00-9:30、9:30-11:00、13:00-
四、考試級別和報名辦法
考試分高中級和初級兩種。中長期出國培訓人員需參加高中級考試,並達到高級要求;短期出國培訓人員需參加初級考試。
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填寫《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水平考試(BFT)報名表》(式樣見附件二),並於2007年12月15日前將報名表和身份證復印件送(寄)至選定考點報名。請各考點在2007年12月20日前將各級別報名人數及考場說明(多少人考場有多少個)用傳真方式報BFT考務辦公室(通訊聯系見附件四)。
考生報名時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張(照片背後注明姓名和單位),並交相關費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務費等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672號)確定的標准,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向每位考生收取考務費10元,教材工本費40元(共50元,由各考點代收)。各考點應會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專局(引智辦),在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收費的基礎上,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組織報名、租用考試場地和聘請監考人員等的費用標准。
參加考試的考生,請於2008年1月19日到指定考點報到,持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凡經本單位同意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報名費、差旅費可予報銷。已報名但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相關費用。
六、在考試期間,請各考點所在的省、市外專局(引智辦)派一名同志參加考務及監考工作。要嚴格執行全國統一考試的規定,嚴肅考試紀律,落實保密措施,嚴厲禁止和查處在考試工作中的舞弊和弄虛作假等行為。
請各考點在考試結束後二周內,將考場記錄表、考生基本情況表(內容包括准考證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職務、考試語種、總分及分科成績、考評級別、證書編號等項)(式樣見附件三)和軟盤(或電子郵件)、考試工作總結、填好的BFT合格證及相關費用,寄(發)給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BFT考務辦公室。考生基本情況表務必用Excel制表,以備建立統一的成績查詢系統。考試試卷、答題卡、磁帶由各考點封存。
七、本通知未涉及到的有關BFT考試組織工作,請參照《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BFT)實施細則》(外培中心發[2000]015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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