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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日前下發通知,公布了京津城際軌道交通運價政策:根據《價格法》有關規定,京津城際軌道交通新開行的時速300—350公裡動車組列車實行試行運價,試行運價水平,由京津城際鐵路有限公司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試行滿一年後,將按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運價。為給旅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選擇,通知同時要求,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執行試行運價期間,現行在京津間運行的各檔次旅客列車不減少,並維持原有票價水平不變。
據介紹,這次沒有制定正式運價,主要是考慮京津城際軌道交通是我國第一條高速客運專線、尚未正式運營,暫不能提供比較完整的成本資料和市場預期參數,核定正式運價的條件尚不成熟。有關部門將在試行運價執行期間,收集整理京津城際軌道交通市場供求、運營成本等基礎資料,履行法定程序制定正式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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