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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報多次接到讀者來電,稱一些網店銷售安哥洛卡象龜及黃金蟒等珍稀保護動物,有市民對這種出售行為是否違法產生了疑問。
家住河西區友誼路的劉女士稱,黃金周期間,她的兒子經常瀏覽網上店鋪。由於喜歡飼養兩棲類寵物,孩子對賣家出售的一些烏龜和蜥蜴十分著迷。『我上網一看,發現這些網店賣的都是珍貴稀有動物,價格動輒上千上萬元。可是這些動物在市面上是禁止出售的,在網上賣不違法嗎?』
隨後,記者在淘寶網上看到,出售珍稀兩棲類動物的網店有不少,僅出售陸龜的店鋪就有440家。其中,一些品種稀少的陸龜被商家標以高價。記者在上海的一家網店看到,一只體型較大的安哥洛卡象龜賣到了15880元的高價,在貨品說明上,店家稱其為陸龜之王,同時告知買家,由於孤僻容易拒絕進食,這種天價龜不適合沒有經驗的買主。異地買家可通過網上銀行或匯款支付貨款,此外,網頁上還標明了平郵和快遞兩種發貨方式。記者從索引上尋找,發現這家店鋪還以2680元的價格出售黃金蟒。
為了解這些珍稀動物的進貨渠道,記者撥通了賣家的電話,接聽的男子操南方口音,他說安哥洛卡象龜是由美國走私過來的,15500元的價格也可成交。問其怎麼運輸,該男子立即頗為老到地表示,他接到全款後,可立即派專人通過火車運過來,記者只需到火車站接站即可。
新聞縱深
交易珍稀動物涉嫌違法
網上買賣珍稀動物是否違法?律師表示,網絡店鋪銷售走私來的珍稀動物,是違法的。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買賣國家明令禁止交易物品,其買賣合同無效。另外,根據《刑法》第225條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限制買賣的物品,屬於非法經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網店銷售成了執法真空
本市野生動物保護站高站長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中的相關規定,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禁止買賣國家明令保護的野生動物。安哥洛卡象龜屬於瀕臨滅絕的世界級保護種類,這種珍稀陸龜分布在馬達加斯加島西北部,因其食性挑剔、生性敏感,現已瀕臨滅絕。由於網絡交易執法部門很難取證,因此無法徹底打擊這種非法行為。
對於網絡交易珍稀動物的行為歸誰監管的問題,市工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工商部門只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網絡交易不在他們的監管范圍之內。目前,由於對網絡交易平臺缺乏更好的監管方式,也給有關部門執法留下了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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