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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緩解繁華地區停車難、減少因亂停車引發交通擁堵等問題,本市交管部門幾年前開始在交通壓力相對不大的路段兩側施劃公共停車位,方便市民臨時停車。然而,一些單位卻擺放“請勿泊車”“專用車位”等標誌牌,把這些公共停車位變成了“私有資源”。
市民遭遇
愛車飯店門前頻“受傷”
“一週內,我的私家車車胎一次被扎,車身兩次被劃!”這樣的倒黴經歷讓家住河東區東景大廈的劉先生既頭疼又氣憤。“尤其是明明知道有人惡意報復,但因爲缺乏證據,只能自認倒黴!”無奈之下,劉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28201234,希望某些不道德的行爲能及時得到制止。
據劉先生介紹,他在本市一家外企公司從事售後工作,經常要開車上門爲客戶服務。上週因工作需要,他接連去了三趟位於河西區九龍路上的某客戶處。“附近很不好停車,這幾次我就將車停到一家飯館門前的路邊停車位內。”劉先生說,雖然這些路邊停車位都是沒有專門的管理人員管理的,但都是相關部門劃定的公共停車位,而且他每次去都是上午,不到中午就會將車開走,並不是上下班高峯期,也不是餐館營業高峯期。但沒想到,每次在這裏停車後,愛車就會“受傷”。
劉先生說,上週一他在那裏停過一次車,回來後發現右前輪被人用鋼釘扎出個大洞。隔了一天,劉先生再次將車停在這家飯店門口的路邊停車位上,結果右側車身被人爲用利器劃出一條長約20釐米的道子。劉先生說,尤其是第三次,他剛把車停到停車位上,兩名飯館的服務員就拿着3個“專用車位”的牌子朝自己跑過來,“他們一邊將牌子一一放到旁邊的空車位上,一邊告知這裏是飯店的‘專用車位’,不允許停外車。”劉先生當即表示,如果對方可以出示“飯店專用車位證明”,他就將車開走。結果,飯店服務員說不出話來,見劉先生執意要停,二人甩下一句狠話“車輛發生一切損失,後果自負”揚長而去。“我當時以爲只是威脅,就沒理睬。沒想到,回來後還真發現,自己的車從前臉到左側後車門處又被劃出一個道子。”劉先生說。
記者調查
商家立牌“圈地”真不少
根據劉先生反映的情況,昨日上午11時許,記者在市區解放路、大沽南路、九龍路、重慶道等多個路段看到,道路一側的路邊停車位多數被商家佔據,有的擺着“請勿泊車”的標誌牌,有的則是“專用車位”的牌子,甚至有的商家還用彩旗將門前的非機動車道隔離出大片停車區。記者本想將車停在解放路上一家飯店門前的路邊停車位上,結果車還沒停好,該飯店的一名保安就跑過來,詢問是否是來吃飯的。記者否認後,保安二話沒說就示意記者立即將車開走,這裏不能停車。
在重慶道上的一家飯店前,記者發現6個車位全部被“專用停車位”的標誌牌佔據,當記者再次試圖將車停入其中一個停車位時,同樣遭到飯店保安的制止。他們表示,只有到飯店吃飯的人才能將車停在這裏,其他車輛不得停放,執意要停的話,“後果自負”。
車主聲音
爲免糾紛大都息事寧人
採訪中,很多有車一族表示,他們開車外出都會注意將車停在交管部門允許停車的範圍內,然而,商家門前的很多公共停車位都被放上了禁止停車的標誌牌。車主經常要在一條路上轉好幾個圈,也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停車。很多車主都覺得商家這種將公共資源佔爲己有的做法不妥,“明明是公共停車位,商家卻通過各種手段阻止那些不到店內消費的車主停車,把公共停車位據爲己用,服務於自己的經營,實在有‘佔道經營’之嫌!”但是,採訪中絕大多數車主表示,即便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但最終還是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對待此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那麻煩沒必要”。
商家辯解
沒有車位影響自家生意
採訪中,記者發現只要是到這些沿街商家去消費的駕車者,都會由保安引領到已經佔好的停車位上。解放路上一家飯店的保安告訴記者,飯店門前的禁停標誌牌是飯店自己設立的,“雖然這些路邊停車位都是公共停車位,而且不收費,但它被劃到飯店門前,很多不是來吃飯的車主都將車停在此處,有的一停就是一天,尤其是晚上客流高峯期,很多顧客沒地兒停車,就會選擇其他飯店,十分影響生意。無奈之下才想出設禁停牌佔車位的辦法,保證飯店的車輛和來飯店就餐的顧客的車輛隨時有地方停。
律師觀點
商家“圈地”是侵權行爲
本市張盈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世清認爲,商家以個人名義“圈地”私自佔用路邊公共停車位,禁止其他車主停車是一種侵權行爲。“道路停車位權屬於國家,任何人都不能圈地據爲己有,不合法理。”如果商家認爲,劃定在自家門前的路邊停車位影響做生意,可以與相關部門協商此處不留停車位,但只要是有關部門劃定的停車位,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圈佔”。
交管聲音
私佔車位應對後果擔責
就商家“圈地”佔用公共停車位的問題,交管部門表示,除按規定設立的收費停車場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私佔作爲公共資源的路邊公共停車位,那些“請勿泊車”“專用停車位”標誌牌的設置屬個人行爲不合法,均未經交管部門批准,任何人都有權拒絕這種行爲。另外,公共停車位的佔用應本着“先來後到”的原則,一旦因此產生糾紛,私佔車位者應對由此產生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