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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從今天起實施。昨天上午,本市在河西區廣東路危改廣場舉行物業管理政策大型宣傳諮詢活動,其他區縣還在轄區內設立分會場,各物業企業在所管理的住宅小區內也設立了宣傳點。活動當天全市共接受群眾諮詢13600餘人次。記者從諮詢現場了解到,廣大業主對成立業主大會、機動車輛車位分配及收費、物業維修責任劃分和業主裝修管理等問題普遍關注。針對以上熱點問題,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詳細解釋。
問:新小區業主入住多少可以成立業主大會?
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成立業主大會:(1)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2)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到二年以上。
問:對物業的維修責任是如何區分的?
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物業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維修。保修期限屆滿後,業主對專有部分負責維修、養護;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負責維修、養護。
在物業出現危及安全、影響觀瞻或者影響他人正常使用情況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維修,所需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時,相關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給予配合。
問:新《條例》對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有何規定?
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和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一般包括裝飾裝修工程的內容和期限、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和處置以及相關費用等。
問: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輛的停放、行駛等有哪些管理規定?
佔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應當確保消防通道和道路暢通,並征得業主大會同意。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業主對機動車輛有保管要求的,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另行簽訂機動車輛保管合同。
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問: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從事經營活動的收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
物業服務企業代表業主大會收取的相關收益,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改善共用設施設備,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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