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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假日經濟熱潮後,面對陸續接到的還款單,眾多持卡人可不敢掉以輕心:因為『部分逾期全額罰息』意味著如果持卡人未還清信用卡透支額的『小零頭』,會吃大虧。而近日,工行率先宣布打破行業『鐵規定』,僅對未還款部分計算透支利息。此舉使一些持卡人產生了廢除信用卡『霸王條款』的期許。
『鐵規』修改 銀行保持緘默
媒體報道的一些罰息糾紛案例已經讓不少持卡人領略到『罰息之猛』。在北京就發生了一位消費者因為對信用卡還款時只還了整數,但有兩毛四的零頭未還而產生了800多元罰息的事情。市民李先生就因為記錯了自動還款賬戶金額,連續出現兩次信用卡逾期還款。他事後得知自己的行為被記在個人誠信系統中,甚至影響他獲得優惠利率住房貸款,而銀行還要收取高額罰息,對普通人的一兩次『無心之過』顯得過於苛刻。
銀行對爭議也並非充耳不聞。建行在2005年率先在國內修改信用卡參數,宣布對『刷卡消費10元內未還視作還清』,避免了人們因為10元內的零頭而產生巨額的罰息。但建行的『試水』沒有引來同行的『跟風』。工行在上月末高調宣布,從2009年2月22日起,該行牡丹信用卡對客戶還款剩餘部分金額,不再收取全額計息,僅對未還款部分計算透支利息。而半個多月來,各家銀行仍繼續保持緘默。
靠罰盈利 『鐵板』厚度可見
據一家大型中資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介紹,其實各家銀行總部都非常關注工行的舉措,畢竟工行是國內最大發卡銀行,但是罰息政策是采取了國際慣例做法,要推出新辦法還需要時日。以往的信用卡章程規定,消費者沒有在到期還款日前全額還款,就視作使用循環信貸,不能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消費者就要對每筆交易從記賬日起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支付利息,直到還款日止。
外資銀行的國際慣例罰息政策到底如何呢?記者從發行境內第一張人民幣信用卡的東亞銀行獲悉,如果人們還款金額沒有達到銀行設定的最低還款額,對不足金額也按每天萬分之五的利率收取利息。花旗銀行人士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還舉出了例子,參照國際慣例,如果持卡人透支消費1000元,該行設定最低還款額是100元,即便他還款901元,欠還99元,銀行仍然對901元計算欠款利息。銀行業內人士指出,在刷幾次卡消費免信用卡年費以及對商戶手續費讓利的基礎下,銀行對信用卡逾期還款的罰息是銀行卡的主要利潤來源,再加上有部分外資銀行的慣例在前,罰息政策的『鐵板』厚度可見。
各方點評 廢除『霸王條款』
針對一些持卡人呼吁銀行廢除『霸王條款』的問題,南開大學法學系教授陳耀東認為:要理性看待被斥為『霸王條款』的『部分逾期全額罰息』規定。銀行對持卡人的罰息規定實際是契約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對持卡人的還款行為進行約束。只有契約合同存在不公平和重大誤解時,合同纔能被當做無效條款。持卡人從銀行透支借錢,在銀行所明示的條款的後面簽名確認,也就是自願認可了違約金條款,因此很難從法律層面駁倒所謂的『霸王條款』。但從另一個層面看,多家銀行之間競爭日趨激烈,消費者實際上會有更多的選擇機會。
而一些金融業人士表示,過去一些銀行重視『跑馬圈地』爭奪發卡數量規模,實際上銀行的風險也蘊含在其中,當前必須鼓勵各銀行采取『精耕細作』。此外,越來越理性的持卡人選擇對錢包『瘦身』,僅留夠用的銀行卡,優質的客戶群實際上形成對銀行的『反制力量』越來越強大,希望越來越多銀行能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主動讓利,不要總拿慣例說事,使刷卡消費能更積極健康地發揮對經濟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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