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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初婚男女均晚婚可休10天婚假
調查:第一代獨生子女大多選擇晚婚
觀點:適當晚婚有利於婚姻穩固幸福
立春後隨著天氣逐漸回暖,本市將迎來今年首個結婚高峰期。據了解,目前進入婚育期的多為第一代獨生子女,他們的結婚年齡大多已超過『晚婚年齡線』,很多准新人都很關注休婚假的問題。昨日,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專家對晚婚、再婚等休婚假事宜進行了明確解釋。
晚婚夫妻可休10天婚假
據專家介紹,本市法定婚假期限為3天。但初婚男女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除享受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7天晚婚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根據本市相關規定,晚婚年齡為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登記。在休婚假期間,新人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數額由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不得少於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
再婚同樣享受婚假待遇
專家強調,根據《婚姻法》和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即使夫妻雙方均為再婚,照樣享受婚假待遇,但假期只有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如企業執意不批准婚假,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沒休完婚假可以補休
據介紹,有不少人在結婚時沒有休婚假或者未休足婚假。對此,專家表示,婚假的具體執行程序在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各單位可以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但是不能任意剝奪員工的婚假。員工可以根據本單位的規定申請休婚假,一旦獲得批准,就成為員工的應得假期。如果員工因用人單位工作需要沒有休完婚假,建議用人單位給予補休,如果實在安排不了補休,可以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新聞深讀
第一代獨生子女多晚婚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本市准備婚姻登記的青年男女大多是第一代獨生子女,他們中的絕大多數已超過本市規定的晚婚年齡。
平均初婚年齡超過24歲
目前,在1976年-1986年出生的第一代獨生子女陸續進入婚育期。近日,中國社科院調查報告顯示,第一代獨生子女『戀愛不早,結婚較晚』。
據調查,獨生子女初次戀愛的平均年齡是20.45歲,其中男性平均為20.25歲,女性平均為20.58歲。報告認為,20歲這個年齡是已經進入大學或者走上工作崗位的時間,因此多數獨生子女並沒有『早戀』。而自由、晚婚正在成為第一代獨生子女的婚戀態度,超過80%的第一代獨生子女選擇『自由戀愛』為擇偶的主要方式。高等教育逐漸普及,個人就業年齡推後,而結婚又可能帶來新的生活壓力,這些因素使得結婚年齡一再推遲。被調查者平均初婚年齡超過24歲,已經基本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晚婚年齡標准。晚婚者們認為,事業有成、有房有車、基礎穩定了再結婚,是對自己、對愛人負責的表現。
過早結婚不利工作健康
有調查表明,女性25歲、男性27歲,是最理想的結婚年齡。研究人員表示,過早結婚者常常是憑著一腔熱情和衝動,並沒有清楚地意識到婚姻賦予個人的責任和義務;過晚結婚者或許已經事業有成,明確了自己希望從婚姻中獲得什麼,但這也增加了其婚姻態度的功利性,此外,結婚過晚,會影響夫妻雙方的生育能力。
本市社會學家認為,從生活、工作上來說,實行晚婚晚育有利於學習和工作。青年人正處於精力最旺盛,求知欲最強的時期,可以為今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如果過早結婚生子,必然會分散精力,影響學習和工作。此外,實行晚婚晚育有利於青年的身體健康。我國青年一般要到23歲至25歲纔能完全發育成熟。在此之前,青年男女雖然具備了結婚、生育的生理條件,但骨骼、器官組織仍處於發育階段,思維能力尚未達到較高水平。如果適當推遲婚育期,待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經濟積蓄和生活經驗後再結婚,家庭的穩固性更高,婚姻會更加美滿幸福。但專家表示,晚婚年齡也不宜過晚,超過35歲,身體條件和精力都會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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