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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一年搬進新居後燃氣卻遲遲不通,只能用電磁爐做飯。向物業公司反映情況,得到的答案卻是入住率達到70%纔能通燃氣。近日,讀者王先生向消協反映了自己遭遇的潛規則。
記者經過調查得知,2008年9月該小區已向二期業主交房。但不少業主入住幾個月後,燃氣仍未通,其間正好趕上過年,為消費者的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當消協人員以買房者的身份,詢問新房入住後什麼時候能通燃氣時,物業表示,按照規定樓棟入住率需要達70%以上纔能開通燃氣,並稱這是燃氣公司的規定。他們會與燃氣公司溝通,盡早開通燃氣,但業主一入住就想使用燃氣做飯的要求很難滿足。
水、電、氣是老百姓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居住條件,為何水、電就可以在入住時全部開通,而燃氣卻要等湊齊了入住率纔能開通呢?如果一些業主不急於入住,那麼其餘業主就要遙遙無期地等待?面對消協的上述提問,物業給出的回答是出於安全考慮,這是燃氣公司的規定。
消協人員查閱了《天津市燃氣管理條例》,沒有找到任何一條將入住率作為居民小區開通燃氣條件的規定。塘沽消協負責人表示:物業的這條規定毫無法律依據。經了解,燃氣公司也從來沒有把入住率作為開通燃氣的條件,相反,只要符合相關的規定,哪怕是只有一戶業主入住,他們也將開通燃氣。物業『入住率達70%纔通氣』這一『潛規則』無疑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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