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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獲悉,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關於企業工資分配政策和本市2009年經濟發展預測,昨天發布2009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
2009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為15%(即2009年企業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幅度為15%);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為6%,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市的最低工資標准(820元/月);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上線為22%(即2009年企業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幅度最高為22%)。
據悉,天津市企業工資指導線適用於坐落在天津市轄區內的各類城鎮企業,它主要由工資增長上線、工資增長基准線和工資增長下線組成,其中工資增長上線是企業年度工資增長水平最高幅度,是政府對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最高限度,原則上不得突破;工資增長基准線是企業年度工資合理增長幅度,是政府對全市企業職工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確定的調控目標;工資增長下線是企業最低的工資增長幅度,是政府確定的企業年度平均工資增幅的最低水平,主要考慮使職工貨幣工資增長與當年物價指數保持同步。工資指導線發布後,企業可以在下線與上線形成的區間內,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圍繞基准線確定本企業的年度工資增長幅度。
按照要求,2009年企業工資指導線頒布後,本市轄區內各種經濟類型企業應結合本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確定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的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及以下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下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勞動報酬增幅原則上不得超過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
不能按工資指導線安排勞動報酬增長的企業應向職工說明原因,但支付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即820元/月。此外,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應依據2009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畢業生基層就業可享受五險待遇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昨日本市發布關於『選聘高校畢業生從事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公益工作』的通知。本市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上崗後可享受五險待遇,並由市就業資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給予崗位補貼。報名工作預計在5月份啟動,選聘工作6月底前完成。
此次選聘對象為坐落在本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應屆畢業生(含2008年畢業後未就業的學生),聘用條件為:高校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專科學歷,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具有團隊精神,願意從事公共服務工作。
高校畢業生由市就業資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給予崗位補貼,並享受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五項全額社會保險補貼。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再次就業後,進入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原公益性崗位年限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工資待遇;進入企業的,其原公益性崗位年限與其在企業工作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記者侯硯通訊員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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