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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旅游零負團費絕跡
規定:合同中不得出現模糊表述隱性消費項目必須注明
影響:旅游線路報價最低漲一成短期內行業經歷『陣痛』
從5月1日起,由國務院公布的《旅行社條例》將全面實施,條例明確禁止旅行社低於成本報價,並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低於旅游成本的報價招徠旅游者。今後,『零團費、負團費的絕跡將給出游帶來哪些影響?』成為市民關注的焦點,昨日,記者就此采訪了本市部分旅行社負責人和旅游專家。
零負團費成嚴打對象
多年來,為招攬客人,不少旅行社不惜推出各種零負團費旅游產品,其中以香港和新馬泰線路最為嚴重。以香港游為例,其成本在3000元左右,但個別旅行社推出的特價游線路報價只有1000多元,甚至出現過本市組團社收完游客團費,不僅不用向地接社付費,香港地接社還向組團社支付每名游客1000元的現象。本市康輝國旅的負責人表示,這些零負團費的香港游,品質沒有保證,而且多采取擠壓游客的游覽時間、增加購物時間等方式,以游客的消費衝抵團費。而在《條例》實施後,這樣的旅行團將被列為嚴打對象。
『模糊』合同從此絕跡
為應對即將實施的《條例》,目前本市各大旅行社都在忙於對旅游產品進行全面昇級。昇級的內容主要包括食宿兩個方面,以往『三星級或同級酒店』的模糊表述是旅行社『暗降』住宿標准的常用伎倆,今後,這樣的模糊用語將不會再出現在旅游合同中。此外,旅游廣告的報價中常用的『××××元起』等表述,也將被明確的最終報價所取代。
隱性消費『浮出水面』
以往,旅行社在報價之外經常會設置隱性消費,如:購物、自費項目、導游小費、特殊人群加價等。青旅天津分公司的負責人表示,按照《條例》要求,這些隱性消費項目將『浮出水面』,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因此旅游線路的報價將隨之看漲,尤其是一些購物點、自費項目較多的低價長線游線路,價格漲幅可能在100元至2000元,漲幅最低為一成。
不少市民擔心,價格上調與旅游質量的提昇能否成正比?對此,業內人士坦言:『提價』更准確的定義應該是『回歸』,把原來隱性的消費更加明確地告知游客,會給游客提供一個更加透明、公開的消費環境,旅游市場將逐步進入良性循環,旅游質量也會更有保證。本市康輝國旅的負責人表示,短時間內,大部分市民可能難以接受價格上漲,因此在五六月份,旅游行業將經歷一次『陣痛』,但市民將逐步適應這種規范的旅游報價模式。
違規旅行社最高罰50萬元
《條例》將維護旅游消費者權益放到最重要的位置,對零負團費、轉包、強制購物等旅游頑癥的處罰力度大幅加大。《條例》明確規定,旅游合同中必須注明14項內容,其中包括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准;游客自由活動的時間及次數;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需要游客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等。旅行社如欺騙、脅迫游客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將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導游人員、領隊人員,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或者領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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