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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年前,因普查員疏忽,薊縣桑梓鎮一婦女年齡被『縮小』7歲。日前,年過花甲的她卻因『年齡問題』沒能領到老年補貼。民警經多次調查走訪,終於從一張發黃的老照片中找到『真相』。目前,老人已領到新戶口本。
2008年秋,公安薊縣分局桑梓派出所接到轄區劉女士反映,自己戶口本上登記的出生日期比實際晚了7年,申請更正。
劉女士自稱1947年2月12日出生,在家務農,平時用不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幾天前,到政府領取老年補貼時,纔發現戶口本上登記的出生日期為1954年8月9日,因此不符合領取老年補貼范圍。
民警當即調取檔案核查,發現劉女士所有戶口記錄均為1954年8月9日出生,而不是她所說的1947年2月12日。
為求證情況,民警在村中走訪,得知劉女士父親是一名解放軍烈士。有村乾部證實,和劉女士同齡者,都是1947年生人,之所以劉女士檔案登記有誤,是因為當年戶口普查時劉女士不在家,由於時間緊,當時的普查員便憑記憶將劉女士出生日期登記成1954年8月9日。
民警再次來到劉女士家中,與其86歲的老母親促膝交談。老人聽明白女兒的事情後,經過長時間思索,將手指向放在牆角的衣櫃。打開櫃子,裡面找到一張發黃的黑白照片:1966年,亭亭玉立的劉女士代表薊縣參加『津專區復員退伍軍人烈軍屬優撫先進代表大會』合影。
民警發現,如果按戶口本上登記的1954年算,當年劉女士僅12歲,明顯與照片上不符,再次到縣檔案局查閱相關資料,證實了照片的真實性。據此,民警將整理好的一系列證明材料組卷上報,劉女士的年齡修正審批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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