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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本報以《水庫周邊私自開發旅游違法》為題,報道了於橋水庫周邊,尤其是靠近大壩的北岸,存在不少人私自開發旅游的事實。端午假期,又有多位讀者向本報反映,問題依然存在,飛艇游湖、劃槳泛舟等旅游模式仍然在水庫出現,且多達近60艘,也並沒有看到執法者的身影。『現在看來,這是一個越養越大的「毒瘤」,已然形成產業鏈,現在如想切除,應該是一個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大手術。但是如果不切除,後果只會日益嚴重。』更有讀者如此形象地比喻。
甚至有讀者向本報爆料,這些游船之所以知法犯法,是因為從業者根據船體的大小,在能運營的每個月(冬季不運營)都上交了一定的『管理費用』。對此,於橋水庫管理處負責人堅決予以否認:『至少我們水務主管部門,不論單位還是個人,沒有收取一分一文,我們不能執法犯法。相反,現在我們的工作船只,在該區域進行清理水草的工作時,還要給他們交錢。這聽起來確實有些不可思議,但卻是事實,4月份我們的一條船就交給他們200元,不然無法完成工作。』
對於這種愈演愈烈的非法旅游現象,水務主管部門也進行了長時間的調研:『近幾年來,庫區周邊村落興起了農家院、水庫岸邊娛樂、乘機動或非機動船游覽水庫等旅游設施,其中水庫岸邊娛樂、坐游船都是自發的、違法行為。市水務局早在2006年就集中清理過這些非法旅游船只,發現這些船只主要集中在大壩北端七裡峰村和南岸西山北頭村等,我局動用了大批警力和水政執法人員,行動持續了一個多月,不僅沒有完全清理,相反有所增加。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非機動船大多有捕魚證,界定是旅游載客還是自家朋友上船捕魚比較困難;再就是這些非法旅游船只也極度不配合……今年,市水務局將清理非法旅游船作為水庫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我們現在的水政執法力量主要集中於庫區岸邊的違章建築和違章魚池,巡視岸邊的污染源,徹底的清查,現在市公安引灤治安分局正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時機成熟將聯合采取行動。』
也有讀者認為,當務之急除了應對『治理難』之外,還是杜絕游客到該處游覽。『現在一條飛艇動輒七八萬元,該處的飛艇還在不斷增加,如果不是前往旅游的游客眾多,絡繹不絕,哪有如此多的非法從業者?又怎麼會愈演愈烈?在呼吁執法部門加強監管的同時,每個人也都應該從保護水源的角度出發,從我做起,拒絕非法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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