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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獲悉,天津首例背景音樂侵權案——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訴天津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侵權使用背景音樂一案,日前經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天津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就其涉案行為向音著協賠償人民幣2.5萬元,並取得音樂作品使用許可證。
據音著協工作人員介紹,天津百盛購物中心自2003年年底開業起就侵權使用音著協管理的背景音樂。2004年起,音著協開始與百盛交涉,但其始終未停止播放。
今年4月,音著協一紙訴狀將天津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認為其在沒有征得音著協許可、未交納著作權使用費情況下,公開使用音著協管理的音樂作品作為經營場所背景音樂,侵犯了著作權人音樂作品的表演權,要求立即停止公開播放,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相關合理費用共計2萬元。
據了解,近年來,音著協在本市的背景音樂許可使用業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成績,中原百貨、勸業場、家世界集團、沃爾瑪、家樂福、麥德龍、世紀聯華、樂購、易買得、易初蓮花、萬客隆等大型商場超市,假日、日航、濱江萬麗、萬麗泰達、賽象、天誠東方等四星級以上酒店及麥當勞、肯德基、星巴克、吉野家快餐等數百家單位,都主動繳納了相關著作權費用。
音著協表示,今後將繼續加大在津工作力度,對於願意合法使用音樂的商家,除給予法律支持外,還將提供更多的音樂服務,而那些依然侵權使用背景音樂的商場(超市)、酒店、咖啡廳等商家,將面臨被行政投訴或起訴。
新聞鏈接
背景音樂,是指在商場、飯店、酒吧、超市等營業性場所內,以機械表演的方式使用的音樂,其付費既是國際慣例,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據。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代表國內外音樂創作者(著作權人)統一管理世界范圍內的音樂作品的許可使用,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許可及維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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