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視窗4月25日電:『吃、住、行、游、購、娛』旅游六要素中,『購物』是不可或缺的一環,當前由於旅行社低價競爭而導致的導游靠購物拿回扣、旅行社靠購物店傭金貼補團費的現象已經成為旅游業『潛規則』。記者從天津市旅游質量監督所了解到,由購物導致的旅游投訴呈上昇趨勢,並且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遞增。
取證困難成普遍現象
消費者周先生今年2月份跟隨本市一家旅行社前往新馬泰旅游。在新加坡禁不住導游游說,以16800元買了紅寶石和藍寶石兩件吊墜。回國後經天津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技術研究院的飾品監督檢驗中心鑒定為配鑲合成立方氧化鋯的合成寶石,兩件加在一起的市場價格約為500元。但由於購物發票上只有英文寫的商品名稱等字樣,根本找不到商品的材質、成色、當日價位等其它依據,給消費者投訴帶來很大麻煩。據市旅游質量監督所負責人介紹,像周先生這樣來投訴的案例還有很多,但取證困難一直是困擾消費者和管理部門的難題。
常見旅游購物騙局揭底
旅游質量監督所負責人分析說,人們總想著旅游一趟不容易,容易產生衝動消費,好歹要買些當地的土特產品、紀念品,這也是容易上當的主要原因。據國家旅游局調查結果顯示,商家通常采取以下手法蒙蔽或引導游客購物:一是『老鄉店』,即店老板假裝同鄉博得游客的信任,以贈送禮物或超低價格為幌子,誘使旅游者購買商品,並且不開具發票;二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是偷梁換柱,即演示的產品或樣品為真,而游客實際買到的貨物為假;四是導游誘導,地接社導游與商家互相勾結串通,宣傳該商家是某知名商店,或該國法律有多健全,不可能出現假貨等等,誘使旅游者購買商品。游客要想避免在旅游購物中發生損失,首先應當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因在一般小店和攤點購買的商品,與在大商場和品牌店購買的商品在質量和價格上會有很大的差別,所以,購買貴重物品時一定要慎重選擇商家,建議游客在較大商場和知名品牌店購買,而不是一味聽從導游的誘導。
線路低報價暗含購物陷阱
『導游變導購』、『說好了一天進一個店,卻一天連進五個店』這樣的現象歸根結底是旅行社低價競爭的結果。本市旅游業資深人士張孝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有些旅行社為了招徠客人壓低線路報價,但要達到彌補利潤甚至成本的目的,就只能靠安排游客購物的形式獲取傭金。更有甚者,地接社的導游先花幾萬元錢從旅行社手中將團買過來,然後再靠購物將成本和利潤『找齊』。這樣就會出現導游過分注重導購、購物次數嚴重超出合同約定的情況。對於旅行社來說,這種靠回扣和傭金賺取利潤的做法無異於飲鴆止渴,這種短期行為只會導致旅行社聲譽和誠信度的降低。對於游客來說,單純追求旅游線路的低報價也是不理智行為,明顯低於成本價格的報價是不能輕易相信的。管理部門也應該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對旅游購物進行規范管理,以使旅游真正能夠達到令旅游者身心愉悅的目的,而不是花錢買來一肚子氣,甚至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