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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3年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全國統保計劃將於明年起登場。昨天(25日),國家旅游局公布,旅行社責任保險全國統保將於2010年正式實施,每人最低賠償限額從原來的9萬元提高到現在的最低20萬元。這意味著。從明年起北京的所有旅游團隊都將必須上旅行社責任險。
根據新的全國統保方案,旅責險的最高賠付額明年將達80萬元,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目前難以界定的責任都被明確列入了保障范圍,統一由第三方『事故鑒定委員會』確定事故責任。此外,旅游事故中還允許『簡易快速處理』,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人傷賠案,游客可直接從導游或領隊那得到處理。
記者從保險公司了解到,旅行社責任險是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換言之,就是游客一旦發生事故,旅行社需要賠付的金額。其主體是旅行社本身,保障的是旅行社而不是游客。目前旅行社責任險的保費是30元,是一種法定強制性保險,旅行社必須購買,出險後國內游最高賠付20萬元,出境則是40萬元。業內人士透露,雖然旅行社責任險應當由旅行社購買,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少旅行社目前利用暗增團費等方式,仍然將這部分支出作為成本轉嫁到游客身上,將保險費用賺回來。
本次出臺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全國統保同時還提供了5種附加險,如緊急救援費用險、旅程延誤險、旅行取消險等等,供旅行社自由選擇。此後,因自然災害、傳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導致旅程延誤;或因自然災害、戰爭、公共衛生事件和政府行為等原因導致旅行取消的,都有望向保險公司索賠。
據了解,此前在上海、山東等地已開始組織實施省市內旅責險統保工作,但由於旅游活動流動性非常大,全國各地賠付標准不一,給旅責險跨區域賠償造成了很大麻煩,全國統保則彌補了區域性統保的局限性。
從多數北京旅行社的投保情況來看,游客出游基本是由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險兩大險種保障。
此外,有游客認為保額提高以後會對旅行社成本造成影響,北京一家旅行社相關負責人表示,一般來說,國內游的保費佔到團費的1%左右。此前旅行社投保的金額多在10萬元—20萬元左右,新方案出臺後,即使按最高投保額計算,對企業的成本影響也不太大。(記者楊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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