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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獲悉,近日財政部、商務部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從2010年1月1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車主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和1.6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
通知明確,2010年購買新車的車主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不需要再提供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換購15萬新車最高可省2.1萬
『這可能會撬動車市。兩政策疊加後,直接利好排量1.6昇的乘用車,尤其是自主品牌汽車或合資品牌的低端汽車』。一位從事以舊換新工作的汽車企業人士表示,此外,二手車市場原售價低於2.2萬元的車,也將成為受益者。
如果現在車主提前報廢自己的『黃標車』,並換購一輛價值10萬元的1.6昇及以下的新車乘用,根據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准,車主將獲得5000-18000元的補貼,同時根據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購置稅從10%下降到7.5%,節省了2137元購置稅。也就是說現在車主省錢下限為7137元,最高可省20137元。
如果按照市場上1.6昇及以下的乘用車平均價格15萬元計算,購置稅減征額度將達到3205元,車主換購新車則可以省錢下限為8205元,上限為21205元。
此前,有業內人士表示,以舊換新補貼去年年底上調後,已快接近舊車交易價格,但還是偏低,能發揮的作用可能還是有限。國際上以舊換新補貼的水平普遍在3000美元到3000歐元左右,比賣舊車的價格是要高一些,因為不高的話,車主不會提前報廢。
昨天新政出臺後,有業內人士稱,按照上限,被一網打盡的舊車(前提是報廢舊車換成1.6昇及以下乘用車)將是夏利、國產的一些轎車、老普桑(車齡7年至8年,部分地區可能是10年)。『這些是目前二手車市場的主力車型,其二手市場的售價基本上為2.2萬元左右』,該人士稱,考慮到二手車出售的諸多手續及各種費用,2010年原車主確實不如去享受『以舊換新+1.6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征收』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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