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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要不要寫女友的名字?
我本來即將走上紅地毯,男友家已經為我們的婚事准備了一切,本來計劃今年“五一”結婚,但有一件事使我們不歡而散。男友為結婚,買了一套新房。買房的事,一直是我跟他一起操心的,我們跑了十多個樓盤,最後纔確定買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可是,簽合同的時候,他卻把我撂在一邊,只想簽他的名字。我要求簽兩個人的名字,他不肯,沒有商量的餘地。他的理由是,房子是他出錢的,理當簽他的名字。
我不是不願出錢,我剛來深圳一年,哪有多少積蓄啊?如果有錢,我也願意出一半。但結婚是兩個人的大事,愛情不能因為錢而讓房子成為一個人的,結婚證是兩個人的,房子是家的外殼,哪能不尊重女性呢?
我越想越氣,提出分手。而他,雖然多次與我聯系,卻在房子問題上不讓步,而且還說,以後房產證上也只寫他的名字。
對這樣的男人,我能嫁給他嗎?
觀點一:房子與老婆哪個更重要?
這個男人實在糟糕透了,還沒有結婚,就把房子看得比老婆重要。難道在他心目中,一個鮮活的女人還不如一堆死氣沈沈的鋼筋水泥?這樣的男人又如何能給自己的愛人天長地久的婚姻安全感呢?
准備結婚,自然是准備與愛人白頭偕老。在這個時候,把現在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不僅是應該的,也是愛的表現。拒絕這一點的男人,是對自己及婚姻的極端不自信,是害怕結婚之後夫妻要面臨勞燕分飛的局面時,把房子也分了一半出去。
但是,就算是房產證上寫的是自己的名字,結婚之後夫妻雙方的收入是兩人共有的。換言之,結婚之後的供房款即便是男人一個人掏的,那也是夫妻共同財產。若真走到離婚那一步,女方也能分到扣除首付款的一半。
男人把財富重視到這種地步,女人就趕緊離他遠一點吧。即便是這次男人把女人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了,誰又能保證今後購買房子時,男人又舊病復發呢?與其今後不
觀點二:兩個小氣的人不宜結婚
兩人的關系都已經到買房結婚的地步了,還為房子寫誰的名字而爭吵,看起來好悲哀。這不能不令人反思:婚姻的意義何在?
老一輩比我們窮,他們卻多數能互相恩愛,白頭到老;我們這一代比他們富足,很多人卻在財富斤斤計較,難道人類真的越富有越自私嗎?
買房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即便哪一天真的散了,也大可不必計較。人生短暫,緣分天成,愛情來的時候,好好相愛,愛情淡化的時候,互相依靠,愛情走到盡頭的時候,應該互相祝福對方,幫助對方,這樣的婚姻纔是輕松、幸福的,否則太可怕了。
依我看,男人首先應該大度一點,女友想在房產證上寫她的名字,沒什麼大不了的,應該毫不猶豫地答應她。但有些男人天生小氣,女人也不必跟他計較,他不願意寫你的名字,你也不必大動乾戈。如果兩人一定要把房產證上的名字看得比愛情還重要,我覺得你們還是不宜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