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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裡之行,始於足下”,這是一句人人皆知的成語,出自春秋末老聃所著《老子》六十一章,這句成語一直沿用至今,用來比喻大的事情要從第一步做起,事情的成功都是由小到大逐漸積累的。人要走路,就必須要穿鞋。鞋是人們為了保護腳部免受帶棱帶刺的硬物傷害、便於行走和御寒防凍而穿用的兼有裝飾功能、衛生功能的足裝,這是不言而喻的。從文化史的角度考察,鞋子是人類服飾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古代被泛稱為“足衣”。歷史表明,大約在五千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原始人在用骨針縫制獸皮衣服時,也縫制獸皮鞋子,用以護腳,追尋措物。鞋,是履、靴、鞋、屐的統稱,古時稱鞜、靸或履,也有稱為履、屩、屐、鞮。履、屨為同一物,只是穿著時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稱謂,漢前稱屨,多為由麻、葛等制成的單底鞋,漢後稱履,是由麻、絲制成的鞋。唐代以後則稱鞋。
盡管足服居下,卻仍然體現著文化,包括民俗與風情。有時作為愛情信物,在鞋底、襪底上繡著姑娘的一片心;有時作為經濟地位的顯示標志,皮鞋和草鞋絕不可能同時屬同一層次人所有(草鞋拖鞋除外);有時作為護身符,兔鞋、虎鞋、貓鞋連同歌謠一起伴隨著孩子成長;有時又作為閨房手工的展示,少女少婦站在一起,鞋頭那一朵紅花被綠葉簇擁著,暗暗地比試著,各自的女紅水平居高還是居低,一眼便可明了;有時也被取來為無聊文人作樂,中國就曾有用女人三寸金蓮的小弓鞋內裝酒杯相嬉飲酒的。而鞋在婚俗中所發揮的作用更是沿用至今。曾經有人將鞋比作婚姻,顯示了中國人的文化智慧。“婚姻是自己腳下的鞋,感覺如何,只有自己最清楚。”寥寥數語,將戀愛的浪漫,婚姻的現實,描繪得貼切到位,恰如其分。婚姻是鞋,感覺是腳,雖說看著有合適的鞋,穿不到腳上,會抱憾終身,但是,為了穿鞋,只圖表面光鮮,削足適履,愣往裡伸腳,倒霉的只能是自己。鞋作為婚禮服飾的一部分,在婚禮儀式中也充分體現出了它的重要性和象征意義。
一、婚俗中的鞋
在中國,婚姻被看成是君臣、父子、等級人倫之根本,家族興衰的關鍵,未婚男女的終身大事,不僅受到朝廷、官府、父母、媒妁的乾涉,而且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和廣泛關注。這一點在中國婚禮隆重而繁瑣的儀式以及特定的穿著中有著突出的體現。
鞋為舊時婚嫁吉祥物,主要是著眼於其音,“鞋”“諧”相諧,是夫婦兩情相諧、和合美好的吉祥象征。舊時婚俗,新婦嫁妝常備有銅鏡和鞋,寓“同偕到老”之意。張雲璈《四寸學》卷一雲:“今俗新婚之夕,取新婦鞋,以帕包裹,夫婦交遞之,名曰‘和諧’。”胡朴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中也有相同的記載,都是以鞋取“諧”的吉兆。傳統婚俗中的婚鞋主要有三種:
一是黃道鞋。古時結婚要選黃道吉日,新娘在上轎時要穿著用黃布折成的鞋,叫“上轎鞋”,也叫“黃道鞋”,到夫家後再換紅色婚鞋。
二是踩堂鞋。有些地方是指女子結婚拜堂時所穿的鞋,有些地方則指新娘從上頭到開臉時所穿的鞋。開臉後,要另換新鞋,將踩堂鞋扔到床底最裡面,讓其爛在床底,不再見人,以示新娘此生不二次嫁人。另有一說,踩堂鞋早爛早生孩子。
三是睡鞋。睡鞋是舊時女子洞房上床時所穿的鞋,因為是一雙又薄又輕的軟底鞋,故又叫“軟鞋子”,上床時需由新郎親自脫下。富貴人家還在鞋內藏有以男女情事為內容的畫,脫鞋上床後由新郎新娘同看。
二、鞋在婚俗中的意義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結婚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由於文化及地域的差異,世界各地都存在著自己獨特的婚俗。中國地大物博,幅員遼闊,民族眾多,婚俗也千姿百態,頗富情趣,中國不同的地域對鞋在婚俗中的運用也各不相同:
作為荊楚文化的中心湖北,傳統婚俗重視用“鞋”。許多地方男方過禮時,會送上全家大小人等的鞋樣,女方照鞋樣做好,婚禮的時候用來“散喜鞋”,也有親友鄰裡主動向新娘討“喜鞋”的。湖北姑娘出嫁,一定要為自己准備一件壓箱之寶——做工精美的“筒鞋”,即一男一女兩雙布鞋,其中女鞋大紅綢緞面繡花,男鞋用青緞素面,花秀在鞋墊或鞋底上。出嫁時,將女鞋套在男鞋中帶到婆家,作為嫁妝。因為在湖北方言中,將一物套在另一物中稱“筒”,所以兩雙鞋套在一起,自然就稱作“筒鞋”了。這正合了婚禮上的一句口頭彩話——“同偕到老”,故被當作是夫妻恩愛、白頭偕老的象征物,足見“筒鞋”在人們心中的神聖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