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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我們還有喜新厭舊的天性。否則,每一個人不是在愛情中發瘋,便是得自殺而死。因爲,愛情常常是不對等的。
一位多年不見的女朋友見面,言談中幸福之情溢於言表。想當年,她是遠近聞名的癡情女,當時她的男友遠渡重洋剛半年,就拋棄了她另尋佳人。那時,她在國內終日以淚洗面,每每向我們嗚咽說:離開他,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
時間過去了不到一年,她不但沒有活不下去,反倒活得光華無比。這讓我們感嘆時間的力量:到底當初爲對方痛不欲生的感情是真實的,還是今日的忘卻更真實?
人們經常譴責相愛的兩個人之間,喜新厭舊的天性。中國古老的愛情文化裏,化蝶般“在天願爲比翼鳥,在地願爲連理枝”的地久天長、生生不息成爲我們的愛情夢想。於是,相對來說,從踏入愛情的第一天開始,我們就認定,只要是愛情,最美好的境界一定是地久天長的,而那些無法堅持的喜新厭舊,理所當然應該受到責難。於是,我們痛恨那個男人曾經愛得死去活來,現在離去時居然可以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於是,我們反感那個女人曾愛他愛得“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但現在居然可以十天半月不想親近他的身體。
人類喜新厭舊的天性,似乎是愛情的最大殺手,否則,我們豈不是愛一個人生生不息?
然而,我要說,幸虧我們還有喜新厭舊的天性。否則,每一個人不是在愛情中發瘋,便是得自殺而死。因爲,愛情常常是不對等的。當初,你愛他到了將對方神化的地步,他滿身都是光環,成了渾身披着金甲般的白馬王子。你愛他,覺得離開他便活不下去。可是,愛情常常風雲變幻,事實中的大多數情況是:一個人越愛另一個人,另一個人便越有可能不敝帚自珍。你將他視若生命,他可能視你輕若鴻毛。這時候,如果你對他的愛濃度太高並且執着一輩子的話,那麼這樣的愛將死無葬身之地。
天才的詩人葉芝是這樣愛的:他愛上了一位姑娘,但那位姑娘拒絕了他,從此,他終年寫着想念她的詩。可是,這樣深刻的痛苦適合於天才般的詩人鍛造作品,但是人世間,又有幾個普通人,可以揹負着這樣深刻的痛苦過一輩子?看來,善於遺忘和天性中的喜新厭舊,保證了大多數人可以很快離開過去,重新選擇新生活。
善於審美疲勞,讓她覺得不必因爲離開對方而活不下去。如果每個人的命都懸於相愛的另一方,那這個世界上因爲失戀導致的自殺率將大大提高。審美疲勞讓一個人淡化愛情的影響,無論如何總能繼續活下去。喜新厭舊,讓他很快有一種自愈的本能,讓他狂熱的激情退卻後,冷靜下來看曾經愛過的對方,原來也只不過是凡人一個。她自私、霸道,於是他釋然,甚至懷疑當初的愛。歌德曾經瘋狂追求過一位姑娘,當時覺得她貌若天仙。而時間過去幾十年後,他們再重逢時,他驚異地發現,在自己眼中,對方又老又醜,他懷疑當初自己怎麼會狂熱地愛上對方?
喜新厭舊對於治癒人類的愛情創傷,顯然是一種內在的巨大無比的力量。有時候,你可以忘記對方,或者你能擺脫愛情的痛苦,並不是那些似是而非的深刻理論或者人生意義的作用,更多是因爲這種喜新厭舊的天性。可是,難道我們當初對另一個人的愛並不真實嗎?或者,我們當初愛的只是一種虛幻情境?
其實,當初對一個人的愛是真實的,後來對一個人的審美疲勞也是真實的。這是因爲如果愛,正如法國着名女作家杜拉斯所說,那一定是肉體的激情,一種來自心底的激情,除此之外它什麼也不是。只是,這種激情大多一定會隨着時間落地爲安,唯一的區別是激情淡化時間的長短。激情淡化了、愛情消失了,剩下的問題是:我們應該對愛情抱着一種怎樣的態度?是勉強維持,一定要追求達到地久天長的境界,還是要敢愛也會敢分手?
在這方面,好萊塢明星們的情愛生活雖然常常讓人詬病,比如伊麗莎白·泰勒,一生結了八次婚,但那種遵從愛情的真實卻勇氣可嘉。我想她們當初肯定都懷有愛情的理想,但後來發現愛情沒有了,倒不如理性分手,重新尋找感情。因爲,有的人認爲感情的長度最重要,但深諳感情的人卻認爲,感情的質量最重要。一小時的光輝燦爛比起一生的忍受折磨,前者更富有質量。
但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大多數人常常很容易墜入愛情中,但卻不容易果斷、理性地從情網中抽身出來。化蝶般一定要地久天長的愛情理想是這種無法分手的觀念根源,它使得大多數人,即使愛情關係不快樂了,但依然要抱着這種理想抱殘守缺,並且互相折磨和消耗。
如果愛情結束了,那就應該學會理性平和地放手。這樣做起來,雖然很痛苦,但如果一個人認識到愛情中最快樂的部分,不是以時間的長短來衡量,而是以此一時彼一時的質量來衡量的話,我們就不用盯着“必須一生、必須多少年”的數字,苦苦不放手了。
因爲,沒有分不了的愛情,如果有一天你不快樂卻依然不想分手,並不是你還在愛對方,很可能是你不甘心,總想固守一份地久天長的理想。電影《長恨歌》的片尾詞說:這個城市永遠不會老,因爲每天都有人奔向燦爛的青春。同樣的話,幸虧人類有喜新厭舊的天性,所以每一個人在一段戀情結束後的痛苦時間必然有限,很快,每一個人會擦乾眼淚甩掉過去,重新奔向自己燦爛的愛情。
因爲,這就是生命生生不息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