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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根據衛生部公佈實施的《食用鹽碘含量》標準,市衛生局組織專家對天津食用鹽產品(碘鹽)碘含量問題進行了專題論證,確定了30mg/Kg爲天津食鹽中碘的添加標準。
據相關人員介紹,從2002年到2011年天津的居民碘缺乏病病情監測情況表明,目前居民的碘攝入量是適宜的、安全的。天津普通人羣、兒童和哺乳期婦女碘營養狀況處於適宜範圍內,但是孕婦碘營養不足。針對食用碘鹽導致碘攝入過量的質疑和天津市人羣的碘營養狀況,《食用鹽碘含量》標準研製專家介紹,雖然目前全市已經實現消除碘缺乏病的階段目標,但是並不意味着天津已經不再是缺碘地區,也不意味着可以不再食用碘鹽。
新標準實施後,衛生部門將繼續加強居民碘營養水平動態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天津食用鹽產品(碘鹽)碘含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