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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天津客管部門依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違規記錄積分管理規定》對368名繞道多收費、拒載、非從業運營等違規出租車駕駛員進行了教育處罰,同時按照出租車駕駛員積分考覈辦法記入違規積分檔案。
爲全面提高天津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綜合素質、提升行業服務水平,市客管辦制定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違規記錄積分管理規定》,將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33項違規行爲納入違規記錄積分範圍。天津出租車駕駛員如發生違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行爲,除由市客管辦依法對其予以行政處罰外,還要按照對應的積分標準予以記錄。當違規記錄積分累計達到一定分數時,須停止運營、參加市客管辦組織的集中培訓學習,情節嚴重的將吊銷駕駛員客運資格證。
駕駛員各類違規記錄積分累計達5分的,由企業對其進行教育告誡,並簽訂服務質量保證書;駕駛員各類違規記錄積分累計達10分的,須參加市客管辦組織的集中培訓學習,並經考試合格,培訓學習時間不低於兩天;駕駛員各類違規記錄積分累計達20分的,須停運參加市客管辦組織的集中培訓學習,培訓學習時間不低於5天,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恢復運營。考試合格後積分記錄分數歸零。經兩次通知拒不參加市客管辦組織的集中培訓學習的,由市客管辦依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吊銷其駕駛員客運資格證;駕駛員單項違規記錄一次積分或累計積分達15分,屬情節嚴重的違規行爲,由市客管辦依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並可吊銷駕駛員客運資格證。
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市客管部門對368名繞道多收費、拒載、非從業運營等違規出租車駕駛員進行了教育處罰,同時按照出租車駕駛員積分考覈辦法記入違規積分檔案,並對其中一次性積分達5分的62名駕駛員,由各企業進行告誡,簽訂服務質量保證書;對累計積分達10分的81名駕駛員,由各區客運管理所進行培訓教育;對累計積分達20分的4名駕駛員,一律停運5天,集中參加市客管辦組織的教育學習班。
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違規記錄積分標準表
違規行爲遞加分數
着裝、儀表不規範2分
語言不文明2分
使用不文明語言侮辱乘客5分
在車內吸菸2分
不使用里程計價器2分
拒絕刷卡付費2分
不出具本次業務的客運出租汽車專用發票2分
第一次多收費50元以下5分
第二次多收費或第一次多收費50元以上15分
故意繞道多收費5分
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多收費行爲15分
不按規定設置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1分
明知里程計價器計價不準確仍從事運營3分
不按規定操作里程計價器3分
故意影響里程計價器正常使用5分
私自移動計價器及空車牌位置2分
私自調整、改裝里程計價器15分
在停靠區域、點離車招攬業務2分
在停靠區域、點亂停亂放車輛1分
在禁停區域停放車輛招攬業務5分
第一次將車輛交給無客運資格證的人員駕駛運營2分
第二次將車輛交給無客運資格證的人員駕駛運營5分
第三次將車輛交給無客運資格證的人員駕駛運營15分
將車輛包租交給無客運資格證的人員駕駛運營15分
暫停載客時不明示暫停運營標誌1分
第一次拒載5分
第二次拒載15分
不按規定安裝、開啓出租汽車標誌燈2分
車輛不整潔2分
標誌不規範,設施功能不齊全2分
不使用白色座套3分
白色座套不潔淨1分
私自利用車輛發佈廣告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