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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保護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公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這也是國家首次出臺關於“汽車三包”的相關規定。新規實施後,消費者購買的家用轎車,在兩年或者行駛里程5萬公里的三包有效期內,符合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銷售者將負責爲消費者更換新車或者退車,該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案例
自燃後索賠要等幾個月
2012年,陳先生駕駛的一款家用轎車突然自燃,幸好反應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陳先生第一時間和商家取得了聯繫,經多方鑑定,車自燃屬於零配件損壞造成的,而商家對此也認可。不過賠償並不順利。商家稱需要和零配件的銷售商協商,銷售商需將賠償款交予汽車銷售商,汽車銷售商家才能對陳先生進行賠償,可這一等就是幾個月時間。於是陳先生向市消協進行投訴,最終拿到了賠償金。
新規
首次出臺“汽車三包”規定
昨日,記者從工商消協等部門瞭解到,年底年初正值購車高峯期,而去年市工商12315中心共受理汽車類投訴超800件。消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關於汽車銷售維修等方面的案例頻發,但解決的依據都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沒有真正關於汽車的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此次“汽車三包”新規出臺後,消費者若再遇到汽車方面問題,可以根據規定與商家協商解決。
據市消協工作人員介紹,在“汽車三包”規定出臺後,消費者可以直接按照規定中的內容來約束商家進行賠償,就不會有上述案例中等待幾個月纔拿到賠償的情況發生。同時,新規實施後,如果在買車不到60天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以內,出現屬於燃油泄漏造成的轎車自燃,那麼消費者還可以要求換車或者退車。
市民
對於規定大多持觀望態度
得知“汽車三包”新規即將出臺,大多市民處於觀望的態度,“看着倒是挺不錯的,不知道實施起來會是一個什麼樣子。”市民劉先生說,“一般新規出臺後,大家都新鮮一陣子,真正實施起來,有可能就不如想象的那麼好了。”不過,對於大多數車主的觀望,也有大力支持的。網友“倩倩”說:“千呼萬喚始出來,終於有新規定了,必須支持。不過十月一日才施行,還得等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