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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本市將摸清各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用於救災的抗生素、止血、鎮痛等急救藥品和外傷敷料、輸液器、骨科內(外)固定器材、外科手術器械等醫療器械的生產和庫存情況,支持企業開展有針對性的捐贈,並隨時做好支援災區的準備。
本市將着重做好對捐贈(供應)災區藥械的查驗工作,捐贈(供應)的藥品、醫療器械應爲救災所需相關產品,具體品種應符合災區提供的需求,並應事先聯繫落實接收單位,災區具體需求可登錄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捐贈(供應)的藥品、醫療器械必須是經批准生產或進口且符合相應質量標準的產品;藥品、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等對效期有限定的產品,其發出日期距失效日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要求捐贈(供應)企業應對所捐贈、銷售的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安全負責,並預先將捐贈產品清單(包括:名稱、劑型、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單位、進口口岸、目的地、接收單位、檢驗報告等)報送所在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同時提供《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和捐贈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由轄區監管單位、部門對所捐贈、供應的藥品、醫療器械的來源、品名、批號、數量、流向、檢驗報告等信息進行現場查驗(必要時需經抽驗合格)後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