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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經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天津市民用機場淨空及安全管理規定》已正式公佈,將於下月起施行。《規定》確定了在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禁止從事的9項活動,包括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升放孔明燈、燃放煙花、設置露天垃圾場、養殖場等。
記者瞭解到,爲保證民用航空飛行安全,國際民航組織規定,在機場周圍必須保持一定的無障礙物空域,並制定一系列障礙物限制規定,這就是機場淨空,即在機場周圍劃定的限制物體高度的空間區域。現代城市發展過程中建築物向高空發展的趨勢愈加顯著,而在機場周圍一定區域內出現超高建築,很有可能成爲機場淨空的重大隱患。此外,近年來隨着本市第二航站樓和第二跑道的建設,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業務規模與場區規模不斷擴大,而機場周邊環境保護與地方建設的矛盾日益凸顯,有可能形成潛在的安全隱患。爲此,需要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保障本市民用機場安全發展。
《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和其他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及安全管理行爲。市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將按照規定劃定本市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並向社會公佈。《規定》明確本市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1.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質;2.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3.設置影響民用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飛行員視線的燈光、標誌或者物體;4.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民用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5.飼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繫留氣球、孔明燈和其他升空物體;6.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7.在民用機場圍界外5米範圍內,搭建建築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民用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8.設置露天垃圾場、屠宰場、養殖場等場所;9.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影響民用機場淨空保護的行爲。
此外,《規定》還提出機場管理機構應當防止鳥禽和其他動物對航空器安全產生危害;發現鳥禽和其他動物進入民用機場飛行區內,可能危及航空器運行安全的,應當及時驅趕或者獵捕,必要時可以捕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