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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例行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爲201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1500元),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6350元)。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爲各11%。
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爲單位和職工各15%。虧損企業可申請降低比例和緩繳。企業符合本市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條件的,可申請降低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按照規定或批准的繳存比例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並在辦理繳存額調整手續前,持相關資料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申請手續。
2013年度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自6月17日開始辦理。單位繳存2013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資金到賬後,到開立賬戶的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年度信息覈對和繳存額調整手續。
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熱點問題解答
-繳存額調整時,如何覈定職工月繳存額及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單位月繳存額和職工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分別爲調整後繳存基數與單位(個人)繳存比例的乘積。
(1)繳存基數的核定
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調整爲201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覈定。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本市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1500元),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6350元)。單位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爲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13年6月的月均工資。
(2)繳存比例的核定
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變,仍爲單位和職工各11%。符合條件的單位可申請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比例爲15%,最低比例爲5%。
-申請提高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應怎樣辦理?
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可申請提高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比例最高爲單位和職工各15%。
單位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應在辦理繳存額調整前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審批手續。
單位在本市住房公積金網站上填寫並打印《提高申請表》;單位也可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領取《提高申請表》並填寫。填寫後,加蓋單位公章及工會印章,到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審批手續。分中心、管理部當時就單位申請事項進行審覈,審覈無誤的,打印《單位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審批表》,加蓋調整專用章後退回單位。單位以此作爲覈定月繳存額的依據。
-申請降低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應怎樣辦理?
企業2012年度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2012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450元)的,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可申請降低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得低於單位和職工各5%。
-申請緩繳2012年度住房公積金需要具備什麼條件?應怎樣辦理?
企業2011、2012年連續兩年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當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的40%(分別爲1934元、2180元),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可申請緩繳2013年度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