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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參保患者反映急診留觀後轉住院,在急診留觀期間的醫療費用進行了門(急)診聯網結算,還有的參保患者家屬反映其家屬在急診留觀期間經搶救無效死亡,急診留觀的醫療費也已經門(急)診聯網結算。此類情況的急診留觀費用是否還可以調整爲按照住院待遇比例報銷?
答:依據《關於急診醫療費報銷和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重新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3】76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急診留觀並轉住院治療,以及急診留觀期間亡故的,在轉住院或亡故前7日內發生的已經按照門(急)診結算的醫療費用,可以重新申請按照住院待遇報銷,差額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支付。因此,參保患者或亡故職工的家屬,可以將急診留觀已經聯網的醫療票據歸集整理交由單位,由單位向參保所在區縣社保分中心重新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