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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了水電油價中均存在不同程度“附加費”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隨後,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迴應,下一步,我國將清理規範民生資源“附加費”在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於未列入財政部目錄清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值得關注的是,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也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實施普遍性降費。
公民有權拒繳目錄外收費
11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未經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對收費標準超成本的要切實降低;對確需保留的補償非普遍性公共服務成本的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根據部署,實施上述相關措施後,每年將減輕個人和企業負擔400多億元。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進一步提高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對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實時對外公開,清單外的收費一律取消。
記者還了解到,爲落實國務院相關要求,財政部官網近日已向社會具體公佈了200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財政部同時明確,對目錄清單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
水電煤“附加費”頻違規
記者調查發現,海南、北京等地國家電網“95598”熱線均表示,居民只有在提供戶號或繳費卡號後,才告知“附加費”項目。即使可以說明“附加費”有哪些,具體收取標準是多少“也不太清楚”。除了“說不清”,“附加費”還存在其他諸多問題。
-電價
“城市公有事業附加”收取半個世紀,卻緣起於一紙通知、“幾項規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劉尚希認爲,一些“附加費”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費被拿來補貼公用事業單位,“附加費”的法定化程度低。
-水價
“污水處理費”漲幅遠超水價本身,徵收依據存在重疊,還成爲調價捷徑。記者從上海、海南等地污水處理企業瞭解,污水處理費是各地水價的主要附加費用之一,目前正被納入環保稅改革。有專家指出,亟待加快費改稅,避免附加費成爲調價“捷徑”。
-煤價
多項附加費屢次被清理,一些地方卻屢次擅收。據統計,涉及煤炭的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度有幾十種,包括礦業權價款、水土保持費、土地使用費、環境治理保證金、可持續發展基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乃至“佔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