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教育部等5部門昨天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蹟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
對於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意見規定,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確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區、市)原有規定執行,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體育部門要重新對二級運動員資質進行復覈覆測。
同時,意見對“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等全國性加分項目予以保留。
對一些地方性加分項目,如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意見決定予以取消;對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意見要求要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加分項目後,考生的一些特長和取得的榮譽在高招過程中並非毫無作用。考生的體育、藝術、學科等特長將如實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爲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經向社會公示後,由試點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破格錄取申請,經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覈准後錄取。
此外,意見也強調,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將依法依規落實“三取消”,即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相關新聞
自主招生禁聯考、掐尖
考覈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成績公佈前進行
針對自主招生中的不規範不透明、“掐尖”搶生源等弊端,教育部昨天發佈自主招生新規明確,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覈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佈前進行。同時規定不得采用高校聯考方式,不組織專門培訓等。
針對部分高校舉辦“小高考”“掐尖”搶生源的問題,這份《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試點高校不得向中學分配推薦名額,往年部分高校組成的北約、華約、卓越等筆試聯盟全部取消,考覈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不組織專門培訓。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考覈過程須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
關於自主招生考覈時間的調整,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佈前”這個時間點有利於維護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高考出分後,部分考生家長追求自主招生“優惠分值”目的性增強,高校給予的“優惠分值”利害性加大,防範營私舞弊和權力尋租風險的壓力增加。另外,出分後,高校如果根據高考成績設定門檻,部分有學科特長但高考成績稍低的學生可能被擋在門檻之外。
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也就是所謂的“偏才怪才”,是對現行統一高考招生按分數錄取的一種補充。2003年開始啓動試點,目前試點高校共有90所,招生人數約佔試點高校招生總數的5%,2014年選拔錄取了2.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