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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天津市臨時救助制度》,政府和社會力量將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5類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昨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對該制度進行了解讀。
亮點1擴大救助範圍
將因遭遇意外事件、突發大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等特殊原因導致支出超過上年家庭總收入2倍的家庭及外地戶籍人員納入救助範圍。對臨時救助家庭的收入界定範圍由原來低於城鄉低保標準的2倍提高到2.5倍。
亮點2明確救助事項標準
制定了明確的救助事項和標準,對因火災、搶劫、大病等不同原因造成的臨時性困難給予不同標準的救助。
亮點3大幅提高資金投入
財政預算資金由上年度低保資金的3%提高到8%。
亮點4規範申請審批程序
天津戶籍的申請人向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情況緊急、須立即採取措施的申請人可直接向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非天津戶籍有居住證的申請人向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委託居、村民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爲提出臨時救助申請。非天津戶籍且無居住證的人員,可由公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其向轄區救助站申請救助。
亮點5一門受理協調辦理
明確了“一門受理協調辦理”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機制。各區縣民政部門將與相關單位建立救助申請轉辦機制,對受理申請中符合其他部門救助政策的,及時轉辦,並督促落實。同時還要探索建立救助信息共享平臺,使救助信息公開透明,避免錯保和漏保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