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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為減少大氣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美麗天津,市政府決定自2014年12月31日起,在我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准車用汽油、柴油。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車用汽油(標准品)由第四階段昇級至第五階段每噸加價170元;車用柴油(標准品)由第三階段昇級至第五階段每噸加價530元。
我市車用油品質量昇級後,89號汽油(標准品)每昇5.75元,92號汽油每昇6.20元,95號汽油每昇6.55元,分別比昇級前的90號汽油(標准品)、93號和97號汽油每昇提高0.13元、0.14元和0.14元。0號柴油每昇5.86元,比昇級前提高0.46元。上述調整後的價格自2014年12月31日零時起執行。
市發展改革委已要求各油品生產經營企業確保第五階段標准車用汽油、柴油的生產、供應、銷售,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也將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和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