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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武漢一名10歲男童和同學玩耍時被激光筆照射到眼睛,僅僅幾秒鐘,右眼底黃斑區就被灼傷,造成永久性的視力喪失。國家質檢總局提醒,激光筆不宜被當成兒童玩具使用,尤其要當心大功率激光器的危害。
激光筆不宜當玩具
市面卻可輕易買到
據多位眼科醫生反饋,被激光筆灼傷眼睛導致視力喪失的孩子並不在少數。位於視網膜中心的黃斑區是人的視覺中心,也是光敏感度最高和最脆弱的區域。因此黃斑區一旦被激光照射到,短短几秒鐘就足以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今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了《激光筆、兒童激光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指出激光輻射功率過高,會對人體造成光化學傷害和熱傷害,特別是對於尚處於發育階段的兒童,如果眼睛和皮膚受激光輻射,可能造成更爲嚴重的後果,因此建議不宜爲兒童購買激光筆作爲玩具槍使用。
然而據記者瞭解,市面上的激光筆卻輕易可以被兒童獲得。學校周邊攤販、文具商店、網絡商城等渠道均在出售激光筆。
值得注意的是,當記者在淘寶網上搜索“激光筆”,出現了0個搜索結果,頁面顯示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無法顯示‘激光筆’的相關寶貝”。但搜索“激光”時,卻出現了33萬件激光筆。
大功率產品隱患大
購買看清安全等級
我國國家標準也已將激光筆的危害進行“分級”,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分爲: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並對每類激光均有標記的要求。其中,玩具中的激光器應滿足1類激光輻射功率(0.4毫瓦)限值要求。
也就是說,功率超過1類的激光玩具就會給兒童帶來嚴重危險。但記者在網上出售的激光筆頁面看到,絕大部分商品介紹裏並沒有說明功率大小,有的甚至沒有標識出品牌型號。
今年3月,質檢總局開展了激光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30個批次的樣品中有13批次爲3B類及以上類別,佔43.3%,其中3批次爲4類激光產品,激光輻射功率最高達1440兆瓦。這兩種規格都不適合非專業人員使用,更不宜被兒童接觸。
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不要爲兒童購買帶激光射擊功能或激光瞄準功能的玩具。若已購買相關產品,應仔細查看激光輻射類別是否爲1類,對於超過1類的激光玩具建議立即停止使用。辦公或教學用激光筆應放置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
此外,在選購激光產品時應避免購買無激光輻射類別信息、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的產品。使用激光筆時應正確操作,避免激光照射人體眼睛、皮膚以及衣服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