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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環境保護部、全國人大環資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聯合組織召開新修訂《環境保護法》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主持,全國人大環資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等負責人及專家學者代表參加會議並發言,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做重要講話。天津設分會場。
新修訂《環境保護法》將於2015年1月1日實施。修訂《環境保護法》,是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從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出發,著重解決當前環境保護領域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更新了環境保護理念,完善了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強化了政府和企業的環保責任,明確了公民的環保義務,加強了農村污染防治工作,加大了對企業常見的突出環境違法的處罰力度,規定了公眾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公眾有序參與環境保護提供了法治渠道。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和貫徹實施,對於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天津市為深入貫徹實施新修訂《環境保護法》,開展了一系列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自7月開始,先後組織了區縣領導乾部、全市環保系統乾部及執法人員、重點國控與市控企業法人代表專題培訓班,進一步增強決策層、管理層依法行政意識,促使企業落實防污治污主體責任;開展了送法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等系列宣傳活動,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環境保護工作;在環保政務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平臺開展《環境保護法》有獎知識競答活動,營造學法用法濃厚氛圍。同時,全市環保系統《環境保護法》知識競賽(決賽)正在積極籌備中。
新修訂《環境保護法》實施後,我市將進一步完善相關地方法規和標准,深化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堅持鐵腕治污,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環境健康權益,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天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