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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發放困境家庭兒童基本生活費的通知》,今日(2015年1月1日)起,凡是具有天津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下,父母雙方或一方重殘、重病、長期服刑在押、強制戒毒,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況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責任或其他情況造成家庭生活困境,且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城鄉價補聯動補貼的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政策的兒童,每人每月可獲得基本生活費200元。天津市預計將有3.5萬名兒童受益。據市民政局事業處人員介紹,目前各區正在積極進行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的申請和審核等工作,首筆補助近期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