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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傳秘方靠譜不?
幾年來,和龍市開藥店的女老板王某用祖傳秘方給人治療牛皮癬,據稱治好了幾例。在為一名慕名而來的患者涂抹祖傳秘方的藥後,患者死亡。
法醫鑒定死因是,她使用的藥物中含有劇毒成分導致患者中毒而死。因其沒有醫生執業資格,和龍市人民法院判決,她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萬元。王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日前,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在對死者死因的鑒定上,兩個鑒定部門作出兩個不同的結論,為此兩個鑒定人被要求出庭說明情況,一鑒定人當庭承認自己鑒定失誤。
慕名來治病涂藥後死亡
王某系和龍市人,是某藥店合伙人。據她交代,20年前母親(2005年去世)傳授她治療牛皮癬的祖傳秘方,2008年給他人治療,有人治好了。
2013年3月,男子孫某和母親來藥店找她,說孫某得牛皮癬15年,很痛苦,聽人說她能治好,特意找上門來。
兩人交給王某1萬元錢,她每次親自給孫某涂藥,每次間隔一個月左右。2013年8月15日,王某給孫某的左胳膊、左腿涂了130平方厘米的面積。
孫母說,兒子是某商場送貨司機,一個同事得知他有牛皮癬後說,自己有一個親戚也有此病,被王某用祖傳秘方治好了。於是,母子慕名而來。每次涂藥,孫某都感覺很疼。第四次敷藥後,他感覺惡心嘔吐,給王某打電話詢問,王某說吃點藥就好了,讓去藥店買點藿香正氣丸等,但吃下後仍然嘔吐。孫母曾想帶兒子去醫院,但兒子說,『王姨說這是正常反應。』就沒去醫院,沒想到兒子次日4時多死亡。
法院認定構成非法行醫罪
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與和龍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的事實一致: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從2007年開始用含斑蝥素和烏頭鹼的自制祖傳藥粉(含半夏、斑蝥、附子等),調和白酒用在就診人牛皮癬處治療牛皮癬。
2013年8月15日,孫某在第四次治療時,王某將藥物大量外敷在他的左胳膊、左腿處,造成孫某出現頭暈、惡心、嘔吐、尿頻等不適癥狀,持續至次日4時死亡。
經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鑒定,孫某的死亡原因系因烏頭鹼和斑蝥素中毒致心髒組織損害,心髒功能減低,加之孫某有較為嚴重的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髒病,兩者共同作用引發急性發作造成死亡。
兩級法院均認為,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情況下,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
法院認為,經審查,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對被害人孫某遺體進行屍檢,結合公安部物證鑒定結論、吉林延平司法鑒定中心補充鑒定結論、吉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綜合調查孫某第四次抹藥後出現的臨床表現,並結合吉大病理綜合性分析後,對被害人死亡原因作出了鑒定,明確闡述了被害人死亡的原因。
最終,法院采信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