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獲悉,國家工商總局關於《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雙11”、“雙12”等網絡大促中常被詬病的訂金和預售商品退貨問題,意見稿明確規定: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違反規定的,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