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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爲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行爲,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整合多項規則的基礎上發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指引》將“重組傳聞”納入監管,並強化了對“失敗式重組”的監管力度。
據瞭解,《指引》吸收整合了前期已發佈的八項重組信息披露備忘錄及重組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相關通知,將其合併爲一項規範性文件。《指引》共分八章,除總則、附則外,按照重組進程設置重組傳聞及澄清、重組籌劃及停牌、交易覈查、重組方案披露、重組終止和重組實施等六章。
爲保護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和參與權,《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停牌期間儘可能詳盡地披露重組進展,尤其是停牌期間的相關重要節點。針對上市公司重組期間往往出現“謠言滿天飛”的情形,《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應及時關注公共媒體或市場出現的重組傳聞,及時向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進行確認。強化對“失敗式重組”的監管力度成爲《指引》的另一大亮點,董事會和相關中介機構被要求對失敗原因有詳細說明並召開投資者說明會。
2014年滬市有160餘家上市公司相繼進入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程序,平均停牌時間達到兩個半月。上交所方面表示,由於停牌期間仍會發生大量的公司運作和信息,上市公司有必要及時告知投資者,以明確市場預期,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受損。
年初,上交所已將上市公司監管模式由轄區監管轉換爲分行業監管。房地產、石油天然氣、煤炭三個行業的信息披露指引已發佈,上交所正着手製定零售業和電力行業兩個行業信息披露指引,預計將於一季度內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