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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如果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或是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都將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隨時隨地無處不在人人參與
『微博、微信等社交網絡已經成為工作之餘放松心情、排解壓力的重要手段。』在某事業單位工作的市民張舒怡表示,『現在可以在網上與好友分享自己的經歷,互相「吐吐槽」,心情也會好起來。』
北京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長瀟認為,當今時代,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興媒體,已經成為廣大群眾溝通交流、表達訴求、建言獻策的重要工具,成為公民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重要渠道。
每一個『贊』都傳遞著正能量
『每天都有幾百萬人訪問知乎社區,其中數萬人發表自己的見解,不同見解之間碰撞能產生很多智慧的火花。』目前全球最大的中文知識討論社區『知乎』的創始人兼CEO周源認為,聯合大型互聯網平臺的技術和產品設計力量,根據已有的社會管理成功經驗和智慧,一定能建立一個更美好、文明的互聯網,促進公共利益和社會的進步。
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工作人員丁森興表示,傳統公益項目往往是一次捐款行為,無法形成黏性,而互聯網公益可以最大限度地匯聚網友愛心、積沙成塔。此外,互聯網讓公益更加透明、公正,所有案例都放在網上,網友可以隨時查詢愛心項目進展,贏得了網友的信任。
網友@裝風賣砂:網絡的價值,在於接入社會。我選擇以建設性的心態去監督和批評,並支持那些我所認為正義的人,多看到陽光的一面,哪怕僅僅是一個點贊或轉發,都能為社會的和諧與正能量貢獻一份力量。
『眾聲喧嘩』道聽途說害處多
網友@洛陽劉妍她舅:微信上許多虛假的分享點贊有獎活動,每個人都會中獎,利用人們愛貪小便宜的心理,讓你支付幾十塊的郵費,所謂的金鑲玉等其他東西都是粗制濫造的假貨。
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王燦發認為,近年來,以微博、微信為代表的自媒體建構的網絡虛擬空間,是一個人人都可以發聲的空間,在這個空間裡,這些網絡人比現實中的更自我,更容易情緒化、隨意化。『負能量』的傳播危害了正常社會秩序和社會文明,有些人道聽途說,造謠、傳謠,破壞了網絡生態環境,污染了文明的網絡空間。公民要規范自身行為,不得傳播可能會對社會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傷害的言語,比如污蔑、中傷、造謠、虛假新聞等。
我為網絡文明建言獻策
周源在知乎社區的討論中發現,往往一個惡意的評論後面會出現一連串惡意負面的評論,而一個善意的評論後面會跟隨更多友善積極的評論。『人性都有自我意識,並且人都會情緒化,辯論觀點最後成為人身攻擊。因此,需要引導大家的網絡行為,營造良性的討論氛圍。』
網友@雨娃同學:謠言止於智者,不貪小便宜,不無聊轉發,不盲目跟風,任它騙術如何高超,以不信應萬變。
網友@薛智之0616:識別騙局的最好辦法,就是不要有貪心,要明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不會無故掉餡兒餅』的基本道理,在誘惑面前不輕易下單,練就一雙『火眼金睛』。監管一方也應主動作為,在源頭上抵制和杜絕不良信息、垃圾信息的產生和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