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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1、2、3、9號線力爭無線網絡全覆蓋
本報訊(記者萬紅嶽付玉見習記者魏薇)昨天,記者從市交委召開的軌道交通管理規定新政媒體解讀會上了解到,去年底剛剛完成修訂的《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將於2月1日起施行。值得關注的是,新《規定》明確了無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按照單程最高票價也就是11元補收票款。此外,今年年底,地鐵1、2、3、9號線將力爭實現無線網絡的全覆蓋。
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
最高罰500元
“從2月1日起,對於逃票行爲,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按單程最高票價也就是11元補收票款。”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外,針對一些乘客使用僞造的優惠乘車票證或冒用他人優惠乘車票證乘車的行爲,新《規定》中規定,上述行爲將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新《規定》明確禁止在軌道交通範圍內使用滑板、輪滑鞋以及攜帶自行車(含摺疊自行車)。此前在本市的相關規定中已經明確指出了一些被禁止乘車的不文明行爲,比如:攜帶動物,攀爬閘機、屏蔽門等。今後,如果在軌道交通單位制止乘客的不文明行爲後,乘客仍不改正,那麼將被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損壞軌道交通設施
最高罰3萬元
“新《規定》中對於一些損壞軌道交通設施的行爲,包括非緊急狀態下動用應急裝置、損壞設施設備、干擾信號系統、擅自損壞相關標誌、私拉電線等行爲也明確了處罰規則,上述行爲將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軌道交通設施損壞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市交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對比發現,雖然對於損壞軌道交通設施如何處罰原來已有規定,但在新《規定》中其處罰下線由原來的500元提升至1000元。
與此同時,今後如在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內進行相關作業,應當制定安全防護方案,在徵得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同意後,向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果未經備案擅自作業,將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停止作業,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營口道地鐵站
將升級改造
市軌道集團相關負責人透露,由於營口道站客流量較大,爲保證乘客出行安全順暢,將對營口道地鐵站進行升級改造,力爭今年開始改造,目前正在方案論證中。同時,隨着當前智能移動終端的發展,乘客對網絡的依賴度越來越高,今年市軌道集團將組建軌道交通無線網絡,1、2、3、9號線力爭實現年底前無線網絡全覆蓋,爲乘客提供免費上網服務。
對於乘客的訴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也需對乘客投訴應當及時作出答覆,需要調查的,應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乘客對答覆有異議的,可向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乘客投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