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7日對外發布通知稱,爲促進節能環保,經國務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
根據兩部門發佈的《關於對電池、塗料徵收消費稅的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將電池、塗料列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在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徵收,適用稅率均爲4%。
通知明確,原電池、蓄電池均在徵收範圍之內;但對部分類型電池免徵消費稅,包括: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又稱“氫鎳蓄電池”或“鎳氫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