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在春季氣溫回暖後,更多的人選擇騎行電動自行車出行。交警和平支隊貴州路大隊交警付雷提示,天氣雖然回暖,但騎乘者在執行“規范佩戴安全頭盔”規定時可千萬不能“就乎”,別為自身出行埋下安全隱患。
安全帽≠安全頭盔
近日,交管部門在巡查時發現,有些電動自行車騎行人佩戴的並不是安全頭盔,而是建築工人佩戴的安全帽,並認為安全帽既然在施工區域內作為防護頭部的護具,發生交通事故時也能起到安全頭盔同樣的防護效果。
交警表示,安全帽由帽殼、帽襯、下頜帶、後箍等組成,主要保護頭頂部位,緩衝高空墜落物對頭部的衝擊。安全頭盔則是由殼體、緩衝層、舒適襯墊、佩戴裝置、護目鏡等組成,能對頭部的頭頂、正面、側面全角度進行保護。安全帽能承受的撞擊面及其緩衝力比安全頭盔要小得多,不能代替安全頭盔的保護作用。
“敷衍”佩戴可不行
有些騎乘電動自行車人,雖配備的是符合規定的安全頭盔,但佩戴方式卻有些敷衍,只是將安全頭盔扣在頭上,束帶都不系好。
交警表示,安全頭盔作為電動自行車的防護工具之一,只有規范佩戴纔能在發生意外時對顱腦起到防護作用,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風險。正確佩戴頭盔分為四步規范動作:第1步,打開束帶;第2步,將頭盔水平置於頭上,緩慢收緊束帶直到感覺舒適;第3步,調整束帶置於耳朵下方;第4步,束帶調整好後,拉近束帶緊貼下巴。
頭盔尺寸要合適
有些電動自行車騎乘者所佩戴的安全頭盔的大小與自身頭部尺寸不符,要麼安全頭盔較小,就頂在頭頂上,要不就是安全頭盔稍大,扣在頭上,行進中遇道路顛簸,安全頭盔就在頭上跟著晃蕩,似乎隨時都可能掉落。
交警表示,為了安全頭盔能在發生意外時有效發揮保護作用,必須選擇適合自身頭部大小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