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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網訊:(通訊員楊建國)從市客管辦獲悉,為給廣大市民群眾營造一個良好的乘車出行環境,市客管部門今年以來加大了對客運出租車市場的管理稽查執法處罰力度,嚴厲查處出租車駕駛員中的各類違規行為。一月下旬,對4名違規運營多收乘客車費的司機除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退回乘客多收的車費外,均作出每人罰款1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決定,並於二月份全部執行完畢。
假的哥不會用新型計價器造成多收費被投訴
1月29日上午8點,和平區某出租汽車公司駕駛津E205**夏利出租車司機謝某將出租車交給沒有客運資格證的兒子運營,從錦州道應租一名乘客到營口道與解放路交口的銀行辦事,此趟業務應收8元,但因其是假的哥不會使用新計價器,多收5元,實收乘客13元,被乘客投訴到客管部門。
假的哥不熟悉道路造成多收費被投訴
1月25日晚8點,河北區某出租汽車公司駕駛津E079**夏利出租車司機楊某將出租車交給沒有客運資格證的丈夫運營,從金緯路應租一名乘客到小海地學苑路下車,此趟業務應收38.3元,但因其是假的哥不熟悉道路,實收乘客48元,多收9.7元,被乘客投訴到客管部門。
未按乘客要求路線行駛被投訴
1月24日下午2點,河東區某出租汽車公司駕駛津E319**夏利出租車司機劉某從唐家口附近應租幾名乘客到京津塘高速口,劉某未按乘客要求路線行駛,擅自將乘客運載到津濱高速口,收費22.5元,耽誤了乘客的重要會議,被乘客投訴到客管部門。
往返按單程多收費被投訴
1月20日,南開區某出租汽車公司駕駛津E232**夏利出租車司機劉某從宜興阜應租一名乘客到楊村往返,劉某按單程計費56.6公裡,等候51分鍾,計收乘客156.8元車費,如按往返應收乘客116.8元,多收40元,被乘客投訴到客管部門。上述案例這幾名司機的行為均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擾亂了本市客運市場,引起乘客投訴更是嚴重影響了出租汽車行業的形象,為此均寫出了深刻的書面檢查,都表示了深深的懊悔,甘願接受客管部門的嚴厲處罰,均退回了多收的車費,表示今後絕不重犯。同時告誡廣大出租車司機,運營中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因小失大,後悔莫及。乘客收到退回的車費後,對客運稽查執法人員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連聲稱贊。
市客管辦在此告誡廣大出租汽車駕駛員,一定要守法運營,千萬不要將自己的出租車交給沒有客運資格證的人員運營,一旦被查處,將悔之晚矣。同時提醒廣大乘客,要加強自身保護意識,如投訴出租車駕駛員違規經營行為,可按照規定提供書面投訴材料及乘坐本車的出租汽車專用發票,投寄天津市河西區平山道2號,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信訪科收,郵編300074。投訴熱線諮詢電話:235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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