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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備受天津市民關注,僅勞動保障諮詢中心12333兩天來就接待市民諮詢近兩萬人次。
全市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專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窗口,接受轄區居民的參保登記工作。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將對參保登記的居民身份進行認定,對符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規定的居民,打印一份《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從11月1日開始,居民可持《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就近到選定銀行辦理繳費手續。繳費後,銀行將為繳費人開具社會保險費繳費憑證。在12月底前辦理繳費手續的城鎮居民將從明年1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政府補助學生兒童40元
根據測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覆蓋177.4萬人;將需要住院的大病和門診特殊病列為保障內容,化解大病、重病的醫療費用風險;學生兒童的保險費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個人繳費60元,政府補助40元;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本人不繳費,由政府補助100元。
其他可以參保的成年居民的保險費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560元,其中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特殊困難家庭的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不繳費,政府給每人每年補助560元;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費120元,政府補助440元;其他參保成年居民個人繳費330元,政府補助230元。
可就近到選定銀行繳費
居民參保登記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工作站將負責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申請人進行參保資格審查、繳費和補助標准初審等工作。對於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街鎮勞服中心要打印《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城鎮居民持《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在規定時限內,就近到選定銀行的儲蓄網點辦理繳費。繳費後,由銀行出具社會保險費繳費憑證。
今年參保的城鎮居民應當在今年12月底前一次性繳納2008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今後參保人員應當在每年10月份至12月份一次性繳納下一年度基本醫療保險費。在此繳費期內繳費的,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兩種方式方便參保登記
按照人群的不同,有兩種參保方式。一是單位集中參保。大中專院校、老年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收治精神病患者的福利機構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由院校和相關福利機構統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二是家庭參保。城鎮居民家庭在戶籍所在地或本市范圍內經常居住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同一戶籍的家庭成員應當在同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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