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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程序
1.妊娠登記。參保女職工懷孕後首先需要辦妊娠登記手續。參保女職工應在懷孕後10周內,天津市定點醫院開具《妊娠診斷證明》10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醫保證原件和復印件、《妊娠診斷證明》和妊娠化驗單、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登記參保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妊娠登記。
2.住院就醫。等到參保人員分娩住院時,只需攜帶本人醫保卡、醫保證、妊娠登記表、生育服務證,即可在定點醫院直接辦理住院就醫登記。
3.出院結算。出院時,除按規定交付應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費用外,住院醫療費由社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省去參保人員個人全額墊付再回單位報銷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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