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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網訊:在天津站等活的一名出租車司機因違規運營,並多收乘客0.1元車費,被市客管部門給予罰款4000元、封車停運20天的處罰,並於昨天執行完畢。這也是本市出租汽車行業今年初統一更換新型計價器以來,出租司機因在計價器上做手腳,影響計價器正常使用受到嚴厲處罰的第一人。據悉,天津站區管委會已將該車清除出站區運營。
這名司機姓趙,是本市某出租汽車公司的駕駛員。趙某今年9月11日下午3點30分左右從天津火車站臨時客站應租一名女乘客到河西區紹興道亞中花園下車,計價器顯示8公裡,等候10分46秒,計費21.6元。乘客於某對該車計價器提出異議,雙方發生爭執後,趙某最終收取乘客20元車費,並給了乘客一張沒有票號和車牌照號的車票。事後,乘客於某越想越別扭,越看那張做了手腳的車票越有氣,於是悄悄記下了這輛車的牌照號津E014**,寫了一封投訴信,寄給了市客管部門。客管部門接到投訴信後馬上立案,稽查執法大隊信訪科工作人員迅速進行調查核實。經現場驗道,此趟業務應為7.1公裡,收費19.9元。駕駛員趙某對多收乘客0.1元車費和故意使用砂紙涂掉票據號碼及在計價器上做手腳使打印出的車票不顯示本車牌照號以逃避投訴的事實均供認不諱,並寫出了書面檢查。
趙某的行為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客管部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4000元、暫扣車輛停運20天的決定,並於昨天執行完畢。乘客於某對客運稽查執法人員認真負責的工作作風連聲稱贊。 (楊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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